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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7天
审批单位:丰镇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设计单位:辽宁省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丰镇市隆盛庄镇南泉村委员会
丰隆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丰镇市丰隆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丰镇市隆盛庄镇南泉村
公示内容:
本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丰镇市隆盛庄镇南泉村。占地面积约64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91.4平方米。该项目加油加气站为二级加油站。包括站房、油品罐区、LMG罐区、加油加气汽棚。
附注:
1.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送至丰镇市自然资源局4005室
联系人: 史小军
联系电话:3256665(工作时间)
2.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3.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住址。
4.本项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本项目公示期限内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土地相关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向拟审批单位丰镇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5.如在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未向我局提出异议,则视为对该项目方案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