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贵金(内蒙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及含铜物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11
发布于
内蒙古乌兰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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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华新贵金(内蒙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兰察布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华新绿源厂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3467.96 平方米,折合约20.2 亩,总建筑面积为11115.7平方米;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车间进行改造建设,分两期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处理废三元催化剂2000吨、含贵金属废工业催化剂3400吨、废电子线路板20000吨、废杂铜(50%铜)3000吨、贵金属合金(50%Ag;0.3%Au)41 吨、沙金(2%)4.1 吨。

项目建设期限:2年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1292.0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施工组织和管理、资金筹措和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生态环境、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加强管理;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本金,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资金的筹措相关手续的办理,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新贵金(内蒙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华新贵金(内蒙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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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8515307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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