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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遴选成品包点及代加工包点供应商项目询价邀请函
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遴选成品包点及代加工包点供应商项目询价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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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遴选成品包点及代加工包点供应商项目 |
项目编号 |
MYFD-CGB-2026-01 |
采购预算价 |
本项目年采购预算价为:42 万元。 |
项目地点 |
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 38 号南宁明园饭店榕园餐厅 |
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服务内容及交付时限 (一)本次服务内容包括:成品包点类采购、代加工包点类采购。 二、制作要求:详见附件 3 采购需求表。 三、付款要求: (一)每月 25 日前为结算截止日期,以甲方发出的订单及甲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为依据,双方核对上月货品、规格、数量、金额等。 (二)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60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格、乙方提供的银行开户行和账号以转账方式付清产品费用(收款以银行转账凭据为准)。 四、合同期限: 1 年, 自成交供应商之日起计。 五、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给甲方声誉及经济造成损失的,乙方除退回甲方全额产品费用外,还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的声誉、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若乙方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该批产品总产品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逾期五日无法交货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按前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撤消该批产品订单。 (三)乙方有其他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质监、工商、卫生、食药监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税局、媒体等其他职能部门处罚、曝光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甲方收到乙方货物送达通知后,无人签收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签收/延迟验收签收,甲方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前述情形累计出现三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方下单后,擅自取消订单的,甲方撤销订单之日视为本合同乙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乙方有权在甲方撤销订单之日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合同内容的相关款项(包括已下单、制作中或制作完成的订单产品均视为乙方已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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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合同内容,应计入应付款项中)。 (六)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核对产品费用或逾期支付产品费用/订制包装费用的,应以未付款项为基数, 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加工、供货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愿意继续供货的,不免除甲方按照本条款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解除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五万元违约金。 (八)乙方将甲方的“商标 ”用在甲方产品以外的及提供给其他人使用的,均构成侵权,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整 (¥30000.00 元)以外,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六、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一)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安全卫生标准。 (二)、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三)、处理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 1、因乙方加工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赔偿,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字确认后,由乙方负担赔偿,赔偿款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扣除;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甲方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 ”制度。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相应批次产品的原村料检疫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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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竞标报价期间,企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 court.gov.cn/)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被公布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竞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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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违法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行为;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竞标报价资格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其他禁止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6.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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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附件资料获取 |
1.获取时间: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时 5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 s://www.gxygcg.com/) 3.方式:网上获取,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附件材料;未在平台上下载附件资料的,报价无效。 4.费用:平台服务费人民币 200.00 元。 5.注册、登录与缴费: ①注册:打开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gxygcg.com/),进入门户首页点击“用户注册 ”,依照业务指南→操作指引→“新用户如何注册-操作视频、供应商操作手册 ”完善企业注册信息。 ②登录:访问 https://www.gxygcg.com/,在门户首页点击“供应商登录”按钮,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③费用缴纳及文件获取:登录后,在系统左侧“我的项目 ”找到参与项目列表,点击“进入项目 ”。 系统服务费缴纳:点击“支付系统服务费 ”,选择在线缴纳进入支付详情页,点击“ 申请开票 ”确认信息后,再点“支付 ”生成二维码,用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扫码支付。 采购文件费缴纳:点击“购买 ”,按系统服务费缴纳方式操作。 ④下载文件:采购文件费缴清后,点击“下载 ”,按提示获取文件,未付服务费或文件费无法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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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操作手册获取网址:http s://www.gxygcg.com/fron t/con ten t/14575新用户如何注册-操作视频网址: http s://www.gxygcg.com/fron t/con ten t/14440 ⑥平台服务热线 *开通会员可解锁*、5715031;技术服务热线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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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资料 |
一、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证明文件为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证件的复印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截图(或能证明自身税务资格的任何文件,打印文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或供应商所在地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税收费证明》复印件(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5年度或202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第三方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月度财务报表)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本项目公告后至截标日期之前)相关信用记录、查询记录截图;(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1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等相关证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 ”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 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报价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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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 ”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备注: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两部分合并装订)。正本 1 册,响应文件册数:正本 1 册,副本 1 册,须完整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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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当日对报价人系统里提交的审查资料进行审核。 |
报价规则 |
1.报价时间:2026 年8月13日 11 时 00 分起至 2026 年8月14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3. 采购人向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采购包点其中8 款作为样品,并邀请采购人各相关部室组成 7 人盲测小组,于 2026 年8月14日上午 11:20 进行盲测,盲测分数作为综合评分的一部分。 4. 受邀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报价,采购预算价已包含制作、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合理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5.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采购方式 |
邀请询价 |
报价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无代理服务费 |
合同签订期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
特别提示 |
报价人应完全响应“采购内容及工作要求 ”,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
成交公告 发布媒体 |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西招标网 |
联系方式 |
1.采购人名称: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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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应标地点:南宁市新民路 38 号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1 号楼榕园餐厅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点前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新民路38号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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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1.采购需求及报价表; 2.盲测评分表; 3.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遴选成品包点及代加工包点供应商项目项目评分表 4.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遴选成品包点及代加工包点供应商项目项目评分汇总表 5.询价采购响应文件(资格文件) 6.询价采购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 7.委托生产加工合同 |
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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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采购需求及报价表
一、成品包点类采购
序 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成品参数 |
成品包装要求 |
单价 (元/含税) |
年计划 采购量 (个) |
1 |
名点叉烧包85g |
85g |
个 |
面皮 60 克、叉烧馅 20-25 克 |
密封袋平铺装,12 个/袋 |
20000 |
|
2 |
名点鲜肉包85g |
85g |
个 |
面皮 60 克、鲜肉馅 20-25 克 |
2000 |
||
3 |
名点酸菜包85g |
85g |
个 |
面皮 60 克、酸菜馅 20-25 克 |
3000 |
||
4 |
名点燕麦包 68g |
65g |
个 |
面皮 48 克、麦香馅 15-18 克 |
35000 |
||
5 |
名点香芋包85g |
85g |
个 |
面皮 60 克、香芋馅 20-25 克 |
3000 |
||
6 |
名点南瓜馒头85g |
85g |
个 |
面皮 85 克 |
10000 |
||
7 |
名点菠萝包85g |
70g |
个 |
面皮 70 克 |
密封袋装/1个独立包装 |
30000 |
|
8 |
名点红豆土司1000g |
460g |
个 |
面皮 380 克、 红豆馅 75-80 克 |
10000 |
二、代加工包点类采购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成品参数 |
明园提供 |
提供成品数 量 |
成品包 装要求 |
单价 (元/含税) |
年计划采购量 |
9 |
名点馒头代工 |
105g |
个 |
面皮 105克 |
面粉 50 斤、 白糖 3.5 斤 |
成品不少于350 个(含油 纸垫、食用油及其他) |
密封袋平铺装, 12 个/袋 |
15000 |
36
10 |
名点叉烧包代工 |
110g |
个 |
面皮 70 克、叉烧 馅 35-40 克 |
面粉 50斤、叉烧馅 42 斤 |
成品不少于525 个(含油 纸垫、食用油及其他) |
50000 |
||
11 |
名点红豆包代工 |
95g |
个 |
面皮 70 克、红豆 馅 20-25 克 |
面粉 50斤、红豆馅 26 斤 |
成品不少于525 个(含油 纸垫、食用油及其他) |
28000 |
||
12 |
名点酱肉包代工 |
110g |
个 |
面皮 70 克、酱肉 馅 35-40 克 |
面粉 50斤、酱肉馅 42 斤 |
成品不少于525 个(含油 纸垫、食用油及其他) |
40000 |
||
13 |
名点粉丝包代工 |
120g |
个 |
面皮 80 克、粉丝 馅 35-40 克 |
面粉 50斤、粉丝馅 39 斤 |
成品不少于490 个(含油 纸垫、食用油及其他) |
30000 |
||
14 |
名点流沙包代工 |
55g |
个 |
面皮 43 克、流沙 馅 10-12 克 |
面粉 50斤、流沙馅 21 斤 |
成品不少于 880 个(含锡 纸盏、食用油 及其他) |
28000 |
||
15 |
名点桑叶 芝麻包代 工 |
95g |
个 |
面皮 70 克、黑芝 麻 20-25 克 |
面粉 50斤、黑芝麻馅 26 斤 |
成品不少于525 个(含油 纸垫、食用油及其他) |
30000 |
备注:1.代加工的包点由明园饭店提供面粉和调配好的配料。
2.包子误差范围 2-3 克/个。
3.中标供应商需自行订制明园饭店标识的烙印模,代加工包点成品每个均需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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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1
盲测评分表(个人)
日期:
序 号 |
商品 名称 |
供应商 |
色 泽 |
香 气 |
味 感 |
形 状 |
质 感 |
喜好 |
合 计 |
1.考评包点主料 、辅料经过蒸、烤后成品所显示的颜色和光泽 ,包括配色、原料色等。 2.考评包点色泽是否 自然协调有光泽、色感性强 、悦 目和谐,无焦糊。 3.禁用化学合成色素。 一般1-3 分 , 良 好 3.1-5 分,优秀 5.1-7 分。 |
1.考评包 点的主料 、辅料、馅料等经过蒸、烤后挥发出该包点应有的自然香气。 2.考评包 点香气是否纯正宜人、清而不淡、浓而不烈,无不良气味。 一 般 1-3分 , 良 好3.1-5 分,优秀 5.1-7 分。 |
1.考评包点所显示的滋味。如咸、甜、辣、鲜等味型,包括包点的原料味、馅料味、佐汁味能否体现该有的味道且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2.考评包点滋味是否咸淡适中、或清新爽口或醇厚柔和,包点口感质地鲜明,馅与皮均衡适度,起发均匀,口感适中、不粘牙。 一般 1-3 分 , 良好3.1-5 分 , 优 秀5.1-7 分。 |
考评包点在蒸、烤后的外表形 态和内在 结构是否均匀一致,达到统一和谐之美。 一 般 1-3分 , 良好3.1-5 分,优 秀5.1-7 分。 |
考评包点 吃 到嘴 里 给人带来 的咀嚼时的感觉。包 括软、糯、 熟度、酥、 脆、滑软程度等。 一般 1-3分 , 良好3.1-5 分,优秀 5.1-7分。 |
是否符合个 人 偏好,是否愿 意 购买。 0-5 分。 |
40分 |
|||
1 |
鲜 肉包 85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
2 |
酸 菜 |
1 号 |
36
包 85g |
2 号 |
||||||||
3 号 |
|||||||||
号 |
|||||||||
3 |
燕 麦包 68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
4 |
南 瓜 馒 头85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
5 |
菠 萝包 85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
6 |
红 豆 土 司1000 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
7 |
叉 烧包 85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
8 |
香 芋包 85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36
汇总合计 |
|||||||
评测人员签名 |
|||||||
评分规则:试品人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分完成后,按百分比换算成实际得分。总分 40 分。 |
|||||||
36
附件 2-2
盲测评分表(小组)
序 号 |
商品名称 |
供应商 |
色 泽 |
香 气 |
味 感 |
形 状 |
质 感 |
喜好 |
合计 |
1.考评包点主料、辅料经过蒸、烤后成品所显示的颜色和光泽 ,包括配色、原料色等。 2.考评包点色泽是否自然协调有光泽、色感性强、悦 目和谐,无焦糊。 3.禁用化学合成色素。 一般 1-3 分 , 良好 3.1-5 分 ,优秀 5.1-7 分。 |
1.考评包点的主料、辅料、馅料等经过蒸、烤后挥发出该包点应有的自然香气。 2.考评包点香气是否纯正宜人、清而不淡、浓而不烈,无不良气味。 一般 1-3 分,良好 3.1-5 分 ,优秀 5.1-7 分。 |
1.考评包 点所 显示的滋味。如咸、甜、辣、鲜等味型,包括包点的原料味、馅料味、佐汁味能否体现该有的味道且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2.考评包点滋味是否咸淡适中、或清新爽口或醇厚柔和,包点口感质地鲜明,馅与皮均衡适度,起发均匀,口感适中、不粘牙。一般 1-3 分, 良好 3.1-5 分 , 优 秀 5.1-7 分。 |
考评包点在蒸、烤后的外表形 态和内在 结构是否均匀一致,达到统一和谐之美。 一 般1-3 分,良好 3.1-5分 , 优秀5.1-7 分。 |
考评包点吃到嘴里给人带来的咀嚼时的感觉。包括软、糯、熟度、酥、脆、滑软程度等。 一般 1-3 分,良好 3.1-5 分,优秀 5.1-7 分。 |
是否符合个人偏好 ,是否愿意 购买。 0-5 分。 |
40 分 |
|||
1 |
鲜肉包85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36
2 |
酸菜包85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
3 |
燕麦包68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
4 |
南瓜馒头 85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
5 |
菠萝包85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
6 |
红豆土司 1000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
7 |
叉烧包85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
号 |
|||||||||
8 |
香芋包85g |
1 号 |
|||||||
2 号 |
|||||||||
3 号 |
36
号 |
|||||||||
汇总合计 |
|||||||||
评测小组签名 |
|||||||||
评分规则:试品人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分完成后,按百分比换算成实际得分。总分 40 分。 |
|||||||||
附件3
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遴选成品包点及代加工包点供应商项目评分表 |
||||||
项目名称:遴选成品包点及代加工包点供应商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证照分 |
证照齐全。 1.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卫生、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经营许 可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登记证等证明); 3.“信用中国 ”和“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截图。 每项证明文件得 1 分,满分 5 分。 |
5 |
|||
2 |
盲测分 |
根据盲测小组测评评价表结果换算为本项目得分,满分 40 分。 |
40 |
|||
36
3 |
服务分 |
账期现结得 0 分,账期 30 天得 2 分,账期 60 天及以上得 5 分。 |
5 |
|||
相关业绩 |
以供应商近三年承接过同类案例评分,每一个得分 1 分,满分 5 分;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
5 |
||||
售后服务 |
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不符合我店验收数量、质量、 验收时间的服务及赔偿方案等)(三档 3.1-5分,二档 1.1-3 分,一档0-1 分) |
5 |
||||
送货服务 |
提供具体的送货服务方案(明确储备及送货能力、人员配备、送货流程及方案、送货服务及解决方案、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承诺书等)(三档 3.1-5分,二档 1.1-3 分,一档0-1 分) |
5 |
36
4 |
价格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值 |
35 |
|||
5 |
综合评分(根据供应商采购项目取 平均值) |
100 |
||||
评选成员签字 |
||||||
36
附件 4
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遴选成品包点及代加工包点供应商项目项目评分汇总表
南 宁 明 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遴选成品包点及代加工包点供应商项目项目评分汇总表 |
满分 |
供应商名称 |
||||||
1.XX 公司 |
2.XX 公司 |
3.XX 公司 |
4.XX 公司 |
5.XX 公司 |
6.XX 公司 |
|||
100 |
评委一 |
|||||||
评委二 |
||||||||
评委三 |
||||||||
评委四 |
||||||||
评委五 |
||||||||
评委六 |
||||||||
评委七 |
||||||||
得分 |
合计 |
|||||||
平均 |
||||||||
采购工作组成员签字 |
||||||||
36
附件:5: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正本/副本
询价采购响应文件
(资格文件)
项目编号:
36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36
1.供应商的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打印文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最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或供应商所在地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税收费证明》复印件(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5 年度或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第三方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月度财务报表);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本项目公告后至截标日期之前)相关信用记录、查询记录截图;
5.竞标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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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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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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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
封面:
正本/副本
36
询价采购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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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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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报价表(请按《采购需求清单》填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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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 : 性 别:
年 龄 :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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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4.授权委托书(如有)
授权委托书
致: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 名) 以我公司名义参加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遴选成品包点及代加工包点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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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在下面签字, 以资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5
编号:
附件 7: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
甲方: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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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签订日期:2026 年 月 日
委托方: (以下称“ 甲方”)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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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加工方: (以下称“ 乙方”)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 、 自愿 、诚信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包点类,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履行本合同所述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后决定继续合作的,甲乙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生产加工资质
乙方须具备相关食品生产加工资质, 签订合同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 、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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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同时提供原件进行验证, 乙方应当保证上述证件真实 、 有效。
三、委托加工包点的规格及产品费用
( 一 )加工包点品名 、 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含税)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 、原辅料价格波动情况调整产品单价 ,但应在完成已确认订单的提前下 ,及时与甲方充分协商之后调整, 并以双方书面形式确定, 最终以双方确定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甲乙双方就价格调整未达成一致前, 已确认订单不能停止加工, 并按价格调整前的供货价格结算。
( 二 )包点产品包装(含产品包装及销售包装)
1.成品包点类需求参数
序 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成品参数 |
成品包装 要求 |
单价 (元/含税 ) |
1 |
名点叉烧包 85g |
85g |
个 |
面皮 60 克 、叉烧馅 20-25 克 |
密封袋平 铺装, 12 个/袋 |
|
2 |
名点鲜肉包 85g |
85g |
个 |
面皮 60 克 、鲜肉馅 20-25 克 |
||
3 |
名点酸菜包 85g |
85g |
个 |
面皮 60 克 、酸菜馅 20-25 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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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名点燕麦包 68g |
65g |
个 |
面皮 48 克 、麦香馅 15-18 克 |
||
5 |
名点香芋包 85g |
85g |
个 |
面皮 60 克 、香芋馅 20-25 克 |
||
6 |
名点南瓜馒头85g |
85g |
个 |
面皮 85 克 |
||
7 |
名点菠萝包 85g |
70g |
个 |
面皮 70 克 |
密封袋装 /1 个独立 包装 |
|
8 |
名点土司 1000g |
460g |
个 |
面皮 380 克、 红豆馅 75-80 克 |
2.代加工包点类需求参数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成品参数 |
明园提供 |
提供成品数 量 |
成品包 装要求 |
单价 (元/ 含税) |
9 |
名点馒头代工 |
105g |
个 |
面皮 105克 |
面粉 50 斤 、 白糖 3.5 斤 |
成品不少于350 个(含油 纸垫、食用油及其他) |
密封袋 平铺装, 12 个/ 袋 |
|
10 |
名点叉烧包代工 |
110g |
个 |
面皮 70 克 、叉烧 馅 35-40 克 |
面粉 50斤 、叉烧馅 42 斤 |
成品不少于525 个(含油 纸垫、食用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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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名点红豆包代工 |
95g |
个 |
面皮 70 克 、红豆 馅 20-25 克 |
面粉 50斤 、红豆馅 26 斤 |
成品不少于525 个(含油 纸垫、食用油及其他) |
||
12 |
名点酱肉包代工 |
110g |
个 |
面皮 70 克 、酱肉 馅 35-40 克 |
面粉 50斤 、酱肉馅 42 斤 |
成品不少于525 个(含油 纸垫、食用油及其他) |
||
13 |
名点粉丝包代工 |
120g |
个 |
面皮 80 克 、粉丝 馅 35-40 克 |
面粉 50斤 、粉丝馅 39 斤 |
成品不少于490 个(含油 纸垫、食用油及其他) |
||
14 |
名点流沙包代工 |
55g |
个 |
面皮 43 克 、流沙 馅 10-12 克 |
面粉 50斤 、流沙馅 21 斤 |
成品不少于 880 个(含锡 纸盏、食用油 及其他) |
||
15 |
名点桑叶 芝麻包代 工 |
95g |
个 |
面皮 70 克 、 黑芝 麻 20-25 克 |
面粉 50斤 、 黑芝麻馅 26 斤 |
成品不少于525 个(含油 纸垫、食用油及其他) |
四、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一 )乙方严格按甲 、 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 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食品 、卫生方面的法律 、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 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安全卫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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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 二 )、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 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 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 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三)、 处理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
1 、 因乙方加工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赔偿, 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甲方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 消费者签字确认后, 由乙方负担赔偿, 赔偿款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扣除;
2.在甲方有要求时, 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 甲方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 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 三 )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 三检”制度。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相应批次产品的原村料检疫合格证明。
五、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 一 )产品的商标图案 、标识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附“ 明园饭店”商标使用授权书。包装设计图案由乙方设计团队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设计, 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甲方提供的各类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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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元素侵犯第三方权益的, 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 二 )成品包点类由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 ,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 、包装材料符合合同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六、通知方式、产品交付与验收
( 一 )通知方式: 甲方采购员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 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 、 电话 、 微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接单员委托加工订单, 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 甲方订单需经乙方同意并确认后方有效。 甲方采购员 、 乙方接单员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采购员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
乙方接单员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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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
( 二)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乙方免费送货(含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榕园餐厅厨房),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签收后视为交付。甲方验收确认前,货物产生的损毁、灭失、被盗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 三 )交货时间: 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将所有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验收 。如有特殊配送时间的, 按甲方采购员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送达, 但应该给予合理配送时间。
( 四 )验收期限与验收标准: 甲方应当场签收验收, 不得延迟验收或无故拒收; 到超过
【1】小时, 未进行签收验收的, 视为乙方完成送货且所送货品业经验收合格, 乙方有权自行处理该批次货物 ,且甲方仍应按约支付该批货物加工费 。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与本合同约定不符, 乙方应予以更换 、补足 。 甲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任何验收签名 、签字确认均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保证和认可,不能免除乙方因食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 四 )产品保质期: 自交货之日算起, 冷藏保存( -18℃ ) 以下干燥环境中, 保质期 3天, 若产品在保质期内发生变质, 乙方负责换货, 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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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退货: 若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问题引起食品安全卫生事故, 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将未售出产品退回给乙方, 乙方应在甲方退货 3 日 内将全额产品款项退回给甲方。
(六)质量保证:乙方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的相关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产品给乙方。如乙方交货数量与订单不符,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或退回超出订单部分的产品, 甲方愿意接收超出部分产品的除外。
( 七 ) 乙方配送人员 、 车辆 、 工具及仓库要求
1. 乙方配送人员必须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必须办理健康证 ,并向甲方提供健康证复印件。
2. 乙方必须拥有食材配送专用车辆, 并向甲方提供行驶证 、 驾驶证复印件。
3. 乙方每天必须对配送工具(周转框/箱)、车辆(平板车/电动三轮车/汽车)进行清洁和消毒, 建立消毒台账, 并向甲方提供消毒台账复印件。
七、结算付款方式
( 一 )每月 25 日前为结算截止日期, 以甲方发出的订单及甲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为依据, 双方核对上月货品 、 规格 、 数量 、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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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双方核对无误后, 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60 个工作日 内按合同价格 、 乙方提供的银行开户行和账号以转账方式付清产品费用( 收款以银行转账凭据为准 )。
八、违约责任
( 一 )若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给消费者造成损害 、给甲方声誉及经济造成损失的, 乙方除退回甲方全额产品费用外 ,还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的声誉 、 经济损失, 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若乙方延迟交货的, 每延迟一天,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该批产品总产品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逾期五日无法交货的, 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按前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 还有权撤消该批产品订单。
( 三 )乙方有其他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被质监 、工商 、卫生 、食药监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税局 、媒体等其他职能部门处罚 、 曝光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四 ) 甲方收到乙方货物送达通知后, 无人签收验收, 或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签收/延迟验收签收, 甲方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如前述情形累计出现三次, 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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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 五 )甲方下单后 ,擅自取消订单的, 甲方撤销订单之日视为本合同乙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乙方有权在甲方撤销订单之日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合同内容的相关款项(包括已下单、制作中或制作完成的订单产品均视为乙方已完成的合同内容, 应计入应付款项中)。
( 六 ) 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核对产品费用或逾期支付产品费用/订制包装费用的, 应以未付款项为基数, 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 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加工 、供货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愿意继续供货的, 不免除甲方按照本条款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解除的,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五万元违约金。
(八)乙方将甲方的“商标 ”用在甲方产品以外的及提供给其他人使用的,均构成侵权,乙方除
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整 (¥30000.00 元)以外,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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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通知与送达
( 一 )甲乙双方同意, 法院 、仲裁机构等国家机关和合同当事人可以采用直接送达 、 留置送达及邮寄 、传真 、 电子邮件等法律认可的方式送达就有关本合同的履行 、诉讼 、仲裁等事项发出的任何法律文件、通讯和通知,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合同甲乙双方列示的为准。如发生变动, 甲乙双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合同一方当事人以及法院 、仲裁机构等国家机关只要按照本合同的联系方式发送, 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 )邮递(包括特快专递 、 平信邮寄 、挂号邮寄), 以官网显示的签收日视为送达日;( 2 )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 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3 )专人送达,以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它无法送达的情形的 ,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 二 )双方均保证本合同尾部所列地址是其可以随时送达通知的地址。
十一、不可抗力
乙方如遇原辅材料缺货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 、停电停水 、设备故障 、交通管制 、 疫情防控 、 政府管控等原因可延期交货, 且不视为违约, 但应及时通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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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执叁份, 乙方执贰份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附“ 明园饭店” 商标使用授权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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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页
甲方(盖章 ): 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月 日 |
甲方(盖章 ): 2026 年 月 日 |
地址: 南宁市新民路 38 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纳税人识别号: 9145 0000 1982 2196 7D |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 工商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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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2102 1070 0930 0336 122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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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明园饭店” 商标使用授权书
南 宁 明 园 饭 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商 标 持 有 人 )授 权*** 公 司使用“ 明园饭店”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为第 1352201 号, 用于委托生产加工包点类产品 。
授权时间: 2026 年 月 日至 2027 年 月 日。
授权方: 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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