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公开遴选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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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0
发布于
北京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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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升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委”)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扎实推进法治国资、法治国企建设,市国资委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将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概况

项目名称:宿迁市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1300-FW2025-01910

最高限价:4.6万元/年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报名条件

本次遴选将通过市国资委官网及公众号、苏服采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律所须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律师均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注:拟派律师应为律所本单位人员,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报名律所经主管单位考核为合格,近3年内未受过行业或主管部门处罚;

4.服务团队内执业律师未受过行业或主管部门处罚,无违法违规记录,历年执业考核结果为称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报名律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报名律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报名律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报名律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报名律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服务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定及司法实践等法律咨询;协助建立健全国企改革改制、招标采购、国企贸易、基金管理、对外投资、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股权激励等规章制度;协助处理国企信访、投诉事件;草拟、审查有关合同及制度文件;列席重大会议等。

2.代办非诉业务:参与公司法、民商法及国资监管领域等疑难或重大问题会商,参与私募基金、类金融业务会商与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开展专项尽调出具法律意见书;或代办其他非诉业务。

3.代理诉讼类业务:代理有关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或仲裁以及劳动争议;代理有关行政处罚、复议程序中的相关法律事务。其中,每年代理案件不超过2件,超出服务内容代理案件的,相关费用按市国资委管理要求执行(报名参加遴选的,即视为同意该付费标准)。

4.每年提供一期国资国企大讲堂法律专题培训、与委机关职能处室开展业务交流研讨或其他法律服务。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万元,合同到期且经考核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政策法规处对苏服采网站上提交的响应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剔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律所,报名律所应确保所提交的响应材料真实、完整,对因提交的响应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由报名律所自行承担;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市国资委组建评审小组,综合评分最高的律所中标。

对拟遴选的律所在市国资委官网及公众号、苏服采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六、材料报送要求

1.报名律所应按照附件材料编制响应文件。

2.报名律所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供应商需登录苏服采网站(https://js.fwgov.cn),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苏服采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遴选响应。联系人:尚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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