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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山东公司菏泽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11317,招标人为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范围内EPC总承包,该项目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和整体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均属于该项目范围。
项目工期:11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通知为准。
实施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光明路1号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现场。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其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则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规定,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合同业绩,且单套处理量为5m³/h并包含蒸发工艺,该业绩必须已成功投运。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其中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及体现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页;同时须提供由最终用户盖章的投运证明,形式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该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则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须具备至少1个担任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需提供相应的合同或证明文件。
若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则设计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至少1个担任同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若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则施工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备至少1个担任同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还须提供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安全负责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