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7506638 邮编:110300
联系地址:沈阳市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新盛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新民市胡台镇振兴三街18-2号 |
沈阳新盛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
沈阳浩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胡台镇振兴三街18-2号,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6660㎡,建筑面积2903㎡,为新建项目。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一条保温板生产线,以聚苯乙烯颗粒、色母粒、阻燃剂、滑石粉等为原辅材料(所有原辅材料均不含再生塑料),以二氧化碳为发泡剂;主要通过投料、送料、加热塑化、发泡、挤出、成型切割工艺生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温板,项目建成后年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温板5万m³。 |
/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料仓上方和挤出机上方分别设置一个三面固定、一面带有软质垂帘的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危废贮存库设置气体导出口,废气经封闭集气管线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后共同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乙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修改单)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标准。 破碎机运行时封闭,产生的废气经破碎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包围式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厂界处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修改单)表9中标准;苯乙烯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标准。 2、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自带的过滤装置过滤后,循环使用,每年定期排放一次,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新民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胡台污水处理厂。废水中pH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余污染物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提升机、挤塑机、成型机、切割机、冷却塔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灰、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废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布袋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沉渣外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