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14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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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嵊州市尔力电机厂年产10万台电机迁扩建项目

嵊州市普田大道 718号

嵊州市尔力电机厂

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将原项目整体搬迁至位于嵊州市普田大道718号的自有厂区内并扩大产能,通过配置电炉、压铸机、自动浸漆机、水帘喷漆台、电热干燥箱、抛丸机、车床等设备,采用熔铝压铸、浸漆、喷漆烘干、抛丸、机加工等生产工艺实施电机的生产。项目搬迁完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10万台电机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在各熔铝电炉上方、压铸机侧面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静电式油雾净化器+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自动浸漆机及烘道废气、漆池废气及电热干燥箱烘干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2)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3)引至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2

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三期110KV变电站项目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浦东大道666号

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拟建110kV变电站一座,本期(本次评价)主变规模2×63MVA,远期主变规模3×63MVA,主变户外布置,配电装置户内GIS布置。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1)基坑废水经沉淀静置后,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下层水悬浮物含量高,设预沉池,沉淀去除易沉降的大颗粒泥沙,如有含油生产废水进入,则先经隔油处理,再与经预沉淀的含泥沙生产废水混合后集中处理;混合废水先进入初沉池,经沉淀后原废水中SS去除率可达到85%左右;沉淀后的出水回用,可用于场地、道路冲洗、出入工区的车辆轮胎冲洗等; (2)变电站内设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废水站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室外道路边适当位置设置平箅式雨水口,收集道路、人行道及屋面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汇集后就近排入站内雨水管网。

废气:(1)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或清运,减少粉尘影响时间。临时堆土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每天定期洒水增湿等防尘措施; (2)变电站施工场地设立隔离围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3

嵊州市恒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金属配件技改项目

嵊州市浦口街道经环东路89号

嵊州市恒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技改内容如下。 ①淘汰现有的三室真空炉及配套焙烧炉,新增中频感应电炉及配套焙烧炉,利用现有项目的其他生产设备,并调整部分生产工艺,将现有产品高温合金精密铸件(有色金属)技改为不锈钢金属铸件(黑色金属),技改后产能为2400吨/年; ②由于本次产品种类变化,企业新增其他类型的射蜡机和抛丸机以满足生产需求; ③因生产工艺需求,企业新增退火炉对部分产品退火。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蒸汽脱蜡产生的废水经蜡水分离后重新用于脱蜡,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石蜡熔化、脱蜡废气冷凝水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外排废物仅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石蜡熔化、脱蜡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降温和除雾器去除水雾后,与组树、射蜡车间废气合并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制壳淋砂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焙烧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金属熔化、浇注废气收集后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振壳、抛光、焊接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切割、打磨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切割、打磨、抛丸、喷砂废气合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机械制壳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嵊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59098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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