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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刘览次数:16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浙江中服玖源生活服务有
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HZFCG-2025-G-39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当事人:浙江中服玖源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2、地
浙江中服玖源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在参与杭州市西湖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综合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了两份虚假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 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 第34项第1档。
处以杭州市西湖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HZFCG-2025-G-39)单年采购 金额472500元6%的罚款贰任捌佰叁拾伍元整(¥2,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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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机关: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联系人:童女士
3、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