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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吉县财政局(安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浏览次数:63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吉博凯森林经营有限公 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CGK2026-004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安吉县)2025年度森林质量提升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统招 分签)
三、采购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当事人:安吉博凯森林经营有限公司
2、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1914号(绵绣澜岸花园)1幢营01-1室
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安吉县)2025年度森林质量提升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统招分签) (项目编号:JCGK2026-004) (标项一)采购中,安吉博凯森林经营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编号分别为《浙江省(安 吉县)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项目服务人员薛志军的《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证 书编号:G3300238003)、张针的《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证书编号:G3300218346)、《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发票等为虚假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安吉县财政局决定对安吉博凯森林经营有限公司处以来购金额十分之五的罚款(人民币42,108.85元),外人个 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 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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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机关:安吉县财政局
2、联系人:采购监管科
3、联系申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