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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服务外包项目的政府采购需求公示公告
来源: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浏览次数:7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网络消费纠纷人民调解
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网络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所属年度:2026年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需求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网络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服务外包项目,具体以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p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p据浙财行[2018]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承接主体要求依法成立具有从事纠纷调处条件的社会组织,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财综201487号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中提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以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指导意见htp://ezLZ.govcn/art2018.929/art1164176.21586604.html第二条,承接主体,要求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主体原则上应为依法登记成立,并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从事纠纷调外条件的人民调解协会以及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社会组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
四、采购需求内容
详见附件。
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二)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六、意见和建议的反馈:
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邮件发送)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邮箱654846988@qq.com)。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采购需求以正式发布版招标文件为准。
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5号楼17-21楼。
八、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信息:
(网络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服务外包项目)附件3.政府采购需求文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