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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现委托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环评工作即将开展,今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泉州汐飞科技有限公司碳纤制品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南安市石井镇溪东村成功大道1号联东U谷33A幢101~501单元,租赁晋江市恒荣碳纤制品有限公司已购买的厂房,总建筑面积3014.75m2,拟从事碳纤维管的加工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泉州汐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石井镇溪东村成功大道1号联东U谷33A幢101~501单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公众意见表。
泉州汐飞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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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泉州汐飞科技有限公司碳纤制品生产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