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原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南安市水头镇海领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用地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安市水头镇海领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南安市水头镇下店村,四周均为农用地所环绕,东侧隔智一路为农用地;南侧隔智五路为农用地;西侧毗邻农用地;北侧毗邻农用地,农用地以北为寿溪南路。调查地块用地面积为4811㎡,中心地理坐标为E118°24′27.76″ N24°40′51.21″(CGCS2000坐标)。
根据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安市水头镇海领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南资源报转[2026]27号),调查地块规划为体育场馆用地。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技术导则》(H25.1-2019)等要求,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筛等工作,并编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 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现场快筛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文化活动用地建设要求。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将意见发至邮箱1582567107@qq.com。
福建南安海领石材智慧产业园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