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红台门泾村庄整治康居工程(安置房工程)(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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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09
发布于
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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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管机构

备案盖章

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红台门泾村庄整治康居工程(安置房工程)(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

补充通知 1 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备案号为台建招备[2025] 3073 号)作如下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2.6条“现场面试”中的“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具体人员以通知为准修改为“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具体人员以通知为准”。投标人须知总则7.2.6条“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修改为“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具体人员以通知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条第4点“定标其他规定”中的第(1)点“如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情况,剩余中标候选人只有2家时继续定标,只有1家时应重新招标”修改为“如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情况,剩余中标候选人只有2家及以上时继续定标,只有1家时应重新招标”

3、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内容进行回复,详见本补充文件附件。

4、其他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执行。

招标人:台州市西廊港务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澄清答疑内容

1.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该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需要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以上资质,鉴于房地产开发单位资质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延续手续,现就以下事项提请贵单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具的延续办理证明文件,是否构成“有效资质证书”的替代文件? 即该延续证明能否视为满足招标文件中“具备有效资质”的要求?

拟回复:不满足。

2.根据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是否包含地质勘察设计?

拟回复:勘察布孔图由设计单位提供。地质勘察不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6.价款结算方式为竣工后一次性结算”,与专用合同条款4.3建安工程费支付(不包含大市政配套工程建安工程费)相矛盾,请明确建安费支付情况,是否有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等。

拟回复:工程款最终结算在竣工后一次性结算。进度款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4.根据《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通知书》P2页土地开发强度容积率:2.0-2.5,建设规模:67218㎡≤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4022㎡;而招标文件中P3页项目概况要求容积率≤2.5,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0340㎡。 请问计容面积范围以哪个为准?

拟回复: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上限按招标文件为准。

5.请明确基地周边用地性质

拟回复: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

6.招标文件在明确各面积段户型套数的基础上,是否还对每个户型的具体房间、客厅及卫生间数量有要求?

拟回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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