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江南工业园区滨江片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生态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E4508002851004358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3-05
发布于
广西贵港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中标金额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贵港江南工业园区滨江片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生态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E45*开通会员可解锁*58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16】 【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贵港江南工业园区滨江片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生态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45*开通会员可解锁*58001

招标人

贵港江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

贵港江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为贵港江南工业园区滨江片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生态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压实,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预中标人

广西贵港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贵港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4312653.7700元

工期

3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成端旺(注册编号:桂 245101116634,身份证号:452226********181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党召利(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开通会员可解锁*;身份证号:450803********635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一、 企业业绩:

1、平南县大成工业园(支 1-1 线)基础设施项目;

2、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进园 2-1 路、进园 3-1 路)。

二、奖项:无。

三、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正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4323495.3700元

工期

3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徐笔跃(注册编号:桂 *开通会员可解锁*10426;身份证号码:450803********635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陈振耿(证书编号:桂建安C3(2*开通会员可解锁*;身份证号:452502********551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一、 企业业绩:

1、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江南大道路口平交工程。

二、 奖项:无。

三、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4319192.1100元

工期

3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李家莲(注册编号:桂 245131437477;身份证号码:452225********132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谭文燕(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开通会员可解锁*;身份证号码:452502********918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一、 企业业绩:无。

二、奖项:无。

三、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贵港市港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竞争对手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