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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二、投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新增“4.13景观部分以总价计入公路工程量清单700章,分项清单详见给景观部分工程量清单。景观部分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 1 |
景观工程 |
5.99%-7.31% |
30.97% |
9% |
| 2 |
仿古建筑工程 |
5.99%-7.31% |
31.75% |
9% |
| 3 |
园林绿化工程 |
5.99%-7.31% |
30.97% |
9% |
| 4 |
景观强电 |
5.88%-7.17% |
27.8% |
9% |
| 5 |
景观给水 |
5.88%-7.17% |
27.8% |
9% |
| 6 |
景观排水 |
8.02%-9.80% |
18.75% |
9% |
三、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丽水南城新澜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下载:变更公告.pdf大源至下章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审查表(1).pdf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