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招标)青田县鹤城街道坦下330国道安置点暨新村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2-16
发布于
浙江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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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鹤城街道坦下330国道安置点暨新村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县鹤城街道坦下330国道安置点暨新村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坤建招2025第[ 1 ] 号

招标单位:青田县鹤城街道坦下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周晓雪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工期(日历天)

质量

浙江高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陶斌

180

合格

丽水荃景建设有限公司

18100868

张曙明

180

合格

浙江圣睿建设有限公司

18115900

马岩巍

180

合格

丽水泽邦建设有限公司

18116104

徐新坤

180

合格

浙江青鹤建设有限公司

18116104

楼向炉

180

合格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标情况说明:1.浙江吉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河南省信阳工程地质勘测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焦二中社保参保单位与该单位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一)资格审查内容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7点规定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青田县鹤城街道坦下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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