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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硕放丽景佳苑五期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硕放丽景佳苑五期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 地点:无锡市硕放新农路北侧、振发五路南侧、孙安路西侧、里夫泾浜河道东侧地块内 建设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 建设内容: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硕放丽景佳苑五期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