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拟对江门市蓝叶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灯罩3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06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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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蓝叶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灯罩3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蓝叶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灯罩30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蓝叶工艺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新会区罗坑镇子营三路21号3幢101、201、301
环评机构: 广东绿家园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206.7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698.98平方米,从事玻璃灯罩的生产,年产玻璃灯罩3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切割、打磨、钻孔工序采用湿法作业。2.湿法作业废水和清洗废水沉淀槽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3.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低噪声设备和采取减振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粉尘、废包装、废玻璃沉渣、废布袋、废耐火材料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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