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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业务需要,向社会公开征集可提供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服务的单位。
一、征集服务内容:
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服务征集报价。
二、对报价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须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半年以上;
(七)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苏州”、“信用吴江”公布的信息中无失信行为;
(八)在各级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中的文件中无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九)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承诺在营业范围内目前无黑名单现象和失信行为;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工作内容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需对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进行三废验收监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工作,完成国家验收信息平台备案。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竣工验收及建设内容相关资料搜集;
2、 验收现场核查;
3、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调查;
4、 项目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监测;
5、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
6、 召开专家评审会;
7、 修改完善报告,取得验收意见,并完成国家验收信息平台备案。
(十二) 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监测及评审工作服务收费报价单(见附件2)
三、报名方法:
服务单位办理报名,必须是该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在职职工,携带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提供联系方式;
如无法现场提交材料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地址按第六条联系方式。
四、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5点
五、报名文件要求:
(一)报名资料要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上密封处加盖公章;
(二)报名资料上均需加盖公章并承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附件1);
(三)如报名资料不全或未加盖公章或未承诺资料真实的,将作为废件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怀州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299号东太湖大厦 703室
附件1: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服务征集公告 - 附件(承诺书)
附件2: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服务征集(报价单)
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