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二期(1#2#厂房及室外配套)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1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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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二期(1#2#厂房及室外配套)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SZ-JF-GK-2026-GC-00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港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数投备〔2026〕3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锦丰镇洪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二期(1#2#厂房及室外配套)监理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二期(1#2#厂房及室外配套)监理

2.2 建设地点: 张家港市锦丰镇洪福村

2.3 工程类型: 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壮大村级经济,拟实施本项目,项目位于村现有厂区内,用地面积25713.90平方米,折合约38.57亩。本项目新建3幢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建成后,打造能源装备、航空航天、军工、海洋工程装备领域用高性能关键锻件制造基地。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31.5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总建筑面积6008.98㎡,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为3227.75㎡,地上一层,檐口高度14.8m,最大跨度9m,钢结构;2#厂房建筑面积为2781.23㎡,地上三层,檐口高度14.8m,框架结构。包括桩基、土建、钢结构、水电、消防及室外配套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施工估算价2097.87万元。本次招标不含造价控制。

2.7 监理服务期: 399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21日16时30分至 2026 年5月7日13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5月7日13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张家港市锦丰镇洪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洪福村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 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 4 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 张永明 联系人: 陆燕静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项目负责人: 许晓栋

邮编: 传真: /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564839694@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党政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科;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华昌路718号沙洲大厦1301室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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