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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28:04 来源: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监督部门:
四川省峨眉山市2025年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11-51*开通会员可解锁*-139254)(二期)
补遗文件(一)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四川省峨眉山市2025年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11-51*开通会员可解锁*-139254)(二期)”现对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4招标范围现更正为:
2.4招标范围:本次为四川省峨眉山市2025年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二期,实施内容包括茅草堰、麻萌堰、花秋堰及跃进渠现状渠道清淤完善;城北路维多利亚、文南路敬老院、钟鼓楼、万坎片区、金顶南路与佛光南路交界处雅迪电动车外、峨眉雪芽公交站、本土饭店、保宁四街以及峨眉见山府、太泉安置点D区一期给、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新建2座埋地式一体泵站。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现更正为:
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工程内容,按峨府办发(2025)9号文相关规定审查办理。变更或新增项目及清单缺项、漏项引起的增减工程量和工程量偏差按实计量,其中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1)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的按相同或类似项目计算①如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与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幅度未超过15%(含15%),按相同或类似项目确定综合单价执行。②如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与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超15%,未超过15%部分(含15%)不予调整,超过部分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95%”计算确定综合单价。③如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与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部分工程量减少幅度超过15%,不予调整。④全部取消的工程量,结算不予计取。(2)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新增项目以“结算审核部门审定的综合单价X(1-中标下浮比例)”计算确定综合单价。(3)审定综合单价原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组价和现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进行组价。材料单价按以下方式认定:①有材料信息价的,按投标截止日前 28天乐山市住建局发布的乐山市建筑市场材料信息价》(不含税)认定,有地方材料信息价的优先采用。②没有信息价的材料,承包人应在材料计划使用21天前提交询价申请并附材料报价清单,按照现行相关询价管理办法执行。变更结算支付原则:变更或新增项目及清单缺项、漏项引起的增减工程量和价款,在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均不予审核及付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在提交工程的最终财评审核资料时,由财评一并予以审定,以财评最终审定的金额结算付款。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现更正为:
10.7.1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种方式确定。(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1条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现更正为: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是,主要材料(钢筋、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波纹管、砂、石、电缆、水泥)可调整。
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现更正为: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
合同价格形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中,其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市场价格波动按专用条款第11.1条执行。
六、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做变更,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峨眉山市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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