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整治项目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1-15
发布于
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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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整治项目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2:48:32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一、合同编号:N51*开通会员可解锁*086-1

二、合同名称: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整治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开通会员可解锁*086

四、项目名称: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整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

地址:四川省屏山县新市镇苟家坪片区朝阳街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新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滨北路2090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整治项目 1(项) ¥1,302,738.25 ¥1,302,738.25 3.1 根据设计施工图要求。 3.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3.3 2020年《四川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相关配套文件。 3.4 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工程定位复测费按照20定额最新配套文件规定费率计取,最终结算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3.5 材料价格采用《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2025第2月宜宾市、宜宾市屏山县材料价格及市场价。 3.6 人工费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4〕44号】。 3.7 销项增值税额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9〕181号)计取,税率为9%。 3.8 规费按照(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费率Ⅲ档计取,最终结算时根据施工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4.1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2 材料质量要求:材料选用满足设计及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 4.3 施工要求: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且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合同金额: 1,302,738.25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万零贰仟柒佰叁拾捌元贰角伍分

履约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履约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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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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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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