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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宁东基地南部片区“无异味企业”创建专项帮扶指导服务项目已完成比选工作,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中选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大写:肆拾玖万壹仟元整)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验收通过
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比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地址:灵武市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楼
联系人:吕然超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