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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邱县城西湖蓄洪区水生态修复及环境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霍邱县城西湖蓄洪区水生态修复及环境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编号:E34*开通会员可解锁*38)招标内容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请问:高标准农田项目属不属于水利工程项目?
答复: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计财〔2024〕145号),高标准农田项目为农业工程项目,不属于水利工程。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6.价格调整
原招标文件内容: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不调差。
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价格调整的项目:本工程仅对/进行调整,其余材料、人工、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均不做调整。
现修改为: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执行2026年第1期六安市霍邱县信息价格,霍邱县信息价缺项的材料采用六安市市区信息价格和同期市场询价。
价格调整的项目:本工程仅对钢筋、水泥、块石进行调整,其余材料、人工、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均不做调整。
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霍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蓼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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