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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区一期食堂专项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霍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区一期食堂专项工程(项目编号:E34*开通会员可解锁*53)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疑问回复。
问题1:我单位业绩为馆舍改造工程,其中包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请问此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提供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予以认可。
问题2:详细评审标准2.2.2(2)/项目经理业绩:近五年内项目经理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注:此项累计最高得3分。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在项目经理岗位上的业绩。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商务文件评审说明第7条: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同一范畴是指:房建工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中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由业主出具含有工程总造价和装饰装修部分工程造价的证明是否认可?
答复:提供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予以认可。
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霍邱县人民医院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五岳东路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纪苗(受理异议人)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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