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中心敬老院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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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15
发布于
河北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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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霸州市中心敬老院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I*开通会员可解锁*44095001
招标公告名称: 霸州市中心敬老院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开通会员可解锁*44095001002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霸发改投资[2026]54号
所属行业: 建筑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所属地区: 霸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霸州市民政局
原公告内容:
变更公告内容:

霸州市中心敬老院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1、原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2、原公告内容:1.招标公告3.5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接过或完成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更正为:1.本项目招标公告不要求3.5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或完成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3、原公告内容: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0.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建筑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已完工的同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原件扫描件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资料认定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更正为: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不要求第10项: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建筑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已完工的同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原件扫描件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资料认定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4、原公告内容:3.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4.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保证金;7.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要求;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财务要求;11.业绩要求;12.落实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13.资质核查结果证明 更正为:3.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4.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保证金;7.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要求;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财务要求;11.落实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12.资质核查结果证明 请各潜在投标投标人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下载更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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