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氧气等医用气体采购项目邀请评价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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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广东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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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院临床业务需要,拟采购医用氧气等医用气体供应服务商,现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评价。

一、项目名称:

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氧气等医用气体采购项目邀请评价。

二、项目概况:

拟采购医用氧气(规格 A:40L、B:10L)、二氧化碳40L、氩气40L提供服务(按实际需求量采购),通过本次邀请评价公告选取合作的供应服务商。

三、报名企业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医用氧气质量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

2、拥有揭阳市内3家二、三级医院合作成功案例。

3、报名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涉及产品在企业经营许可范围内。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4)公司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并附带廉洁承诺函。

(6)参与调研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调研。

四、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

五、资料清单要求:

在调研时间内提交资料。

1、纸质资料:纸质文件要求5份(须加盖公章)

附件1资料清单作为封面,请按附件1资料清单顺序逐一排序打印装订,并用文件袋封装(要求密封盖章签字,在封面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2、报名时到药学部领取或与药学部黄女士联系,

3、报名公司须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它虚假违规行为,如有一经查证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六、评审方式说明

我院将成立由分管副院长牵头,医院纪委监督,办公室、医务、护理、临床、药学为成员的临时评价小组,按评分标准,对参与评价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产品覆盖面等,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综合评价,根据评价小组的评价结果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1家合作供应服务商;公告发出5个工作日后,如参与评价的供应服务商不足3家,经第二次公告后,在实际参与评价供应服务商中评价选取,签订合作合同,依法依规进行采购。

七、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药学部。

2.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邀请评价提交资料表

附件2: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氧气等医用气体品种价格清单、供应商配送服务要求及供应商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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