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取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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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内蒙古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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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取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兴安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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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兴安盟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招投标管理,确保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兴安盟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及其招投标代理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招标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和快速扑救能力,采购部分装备(装备涵盖车辆、灭火机具、通信指挥器材等)。

  2.实施地点:兴安盟应急管理局

  3.预算金额:1176.6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批复为准。

  二、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规范》,代理机构为兴安盟应急管理局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代理机构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项目服务团队,依法依规依约,高质量提供优质、高效的采购代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接受委托,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编制招标/采购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处理质疑投诉、后期资料归档、协调合同的签订以及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及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

  3.近三年内承担至少5个以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

  4.在兴安盟辖区内具有办公场所及5名以上熟悉政府采购工作的专职人员(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5.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此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代理机构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具体服务内容及代理费用以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评选程序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2.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或邮寄(邮寄以邮戳为准)。

  3. 资格审查:兴安盟应急管理局组建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资质、业绩等进行综合审查。

  4.选取方式:通过比选确定代理机构,比选结果通过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六、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承担政府采购业绩证明;

  3.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七、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兴安盟应急管理局207室

  联系人及电话:孙一斌*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安盟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兴安盟应急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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