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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园街道2026年十六批项目 |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哈密市伊州区丽园街道办事处*开通会员可解锁*政府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哈密市伊州区丽园街道办事处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丽园街道2026年十六批项目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品目: | |
| 采购需求概况 : | 采购标的名称:丽园街道2026年十六批项目采购标的数量:20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维修改造 需满足的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①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②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5)参与投标的单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书】; 2.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上传双方签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须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踏勘,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人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挂靠或资料造假,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5 |
| 备注: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