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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监管指挥中心服务项目 |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开通会员可解锁*政府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智慧监管指挥中心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品目: | |
| 采购需求概况 : | 采购标的名称:智慧监管指挥中心服务项目采购标的数量:1项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一)指挥中心演示及改造服务 1.配置 P1.53 LED 显示屏,总面积 16 平方米,对现有会议室大屏进行升级改造及安装调试。 2.会议室配套增配拼控器、视频处理器、20KW 配电箱、多功能卡、智控盒等设备。 3.施工符合安全规范,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布局合理。 (二)指挥中心配套服务 按会议服务要求配置全套设备:音响、功放、八路调音台、无线会议主机(摄像跟踪)、无线台式方杆会议话筒、无线手持话筒、反馈抑制器、8 路时序器、视频会议终端、会议摄像机、三角支架、音箱壁架等相关会议设施,满足日常会议、视频会议及指挥调度使用。 (三)平台定制开发服务 1.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第 53 号文件要求,提升对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力度和效率。 2.定制开发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地区内重点排污单位视频监控、一图管控、超标异常联动报警等功能。 3.实现对排污行为 “看得见、管得住” 的监管目标。 (四)数据集成实施服务 对全地区涉污企业视频监控设备与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及处理,将 120 路视频监控设备全量接入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智慧监管平台,保障数据实时、稳定传输。 (五)其他技术服务 1.提供 1 年平台运行维护服务,确保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平台稳定、高效、安全运行。 2.平台数据有效传输率不低于 95%,降低平台故障发生率。 3.派驻 1 名驻场工程师常驻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提供现场技术支撑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基础软件开发和运行维护能力。 3.在塔城本地有固定服务场所,具备本地化服务保障能力。 4.具有有效期内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安全集成及安全运维、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等相关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5 |
| 备注: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