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洪湾路(浦上大道-东岭路段)提升改造工程(第Ⅰ标段)--高宅路K0+276.5-K0+400桥头路段填方泡沫混凝土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04
发布于
广东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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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X(2026)100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洪湾路(浦上大道-东岭路段)提升改造工程(第Ⅰ标段)--高宅路K0+276.5-K0+400桥头路段填方泡沫混凝土,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泡沫混凝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仓山区奥体片区,洪湾路北起浦上大道,南至东岭路;高宅路西起花溪南路,东至洪湾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225941元人民币;招标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现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和图纸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等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税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若发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中标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3 5 日至2026 3 11 (不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直接至我司购买采购文件:填写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购买采购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4.2.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控制价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依据《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文件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3 25 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502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www.enjoy5191.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4号市政大厦

联系人:李凤龙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602邮编: 350001

联系人:曾工 电话:1825033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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