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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20立方米/年VOCs催化氧化系列催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 |
中石化南京催化剂有限公司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1149号)选址于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玉成路12号,在公司现有厂区吸附剂厂房四楼空置区域内,建设一条VOCs催化氧化系列催化剂生产线,同时新建一套初期雨水资源化利用装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VOCs催化氧化系列催化剂120立方米,包含YPVC系列催化氧化催化剂55m3/a(体积密度按0.62吨/ m3计)、WSH-5贵金属催化剂40m3/a(体积密度按0.6吨/ m3计)、WSH-6贵金属催化剂15m3/a(体积密度按0.6吨/ m3计)、TMC系列高温催化剂5m3/a(体积密度按0.6吨/ m3计)、CCP系列催化保护剂5m3/a(体积密度按0.6吨/ m3计)。项目总投资3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万元。 |
(一)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雨、污排口均依托现有,不新增雨、污排口。实验室检测废液和初次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置,实验室清洗废水(初次清洗废水除外)经“除磷+沉淀”处理后,与纯水站废水接入厂区污水出水池,经监测达接管要求后,接管博瑞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初期雨水经新增初期雨水资源化利用装置处理后,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使用。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烘干焙烧废气、硝酸稀释废气经“SCR+水洗(新增)+酸洗(新增)”处理后,依托现有27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排气筒尾气中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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