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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澄清增加内容为:“合同价包含了为完成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后期不得以清单漏项等为理由调整合同价或拒绝施工。”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此澄清可不放在投标文件中,不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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