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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二楼。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陕西天宇长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生命健康创研中心(锅炉房) |
高新环评批复〔2026〕001号 |
2026.1.5 |
2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草堂厂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一期技改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6〕002号 |
2026.1.9 |
3 |
西安思科赛实业有限公司新型高效医药、农药中间体绿色合成研究和新材料应用研究研发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6〕003号 |
2026.1.8 |
4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幸福大健康高技术产品生产基地研发检测实验室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6〕004号 |
2026.1.8 |
附件:
001-陕西天宇长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生命健康创研中心(锅炉房).pdf
002-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草堂厂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一期技改项目.pdf
003-西安思科赛实业有限公司新型高效医药、农药中间体绿色合成研究和新材料应用研究研发项目.pdf
004-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幸福大健康高技术产品生产基地研发检测实验室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