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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及《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单位2025年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供应商进行采购,择优选择供应商,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2.预算资金:总金额不超*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大写:壹万元整),通过单价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费用最终按实际加工数量据实结算。
3.服务地址: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盘龙区锦武路15号)。
4.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 |
计量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文书档案条目录入、校对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档案著录规则DA/T 18的规定 |
条 |
4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2 |
文书档案拆卷、原文扫描、校对 |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云南省机关文书档案数字化扫描规范》标准对纸质档案进行扫描数字化加工 |
页 |
9000 |
|
3 |
文书档案档案数据挂接 |
将完成的电子档案数据挂接至指定的系统,做到扫描数据与档案目录信息一一对应,对应率达到100%正确。保证与指定档案系统的接口互联,实现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批量、快速挂接 |
页 |
9000 |
|
4 |
照片档案条目录入、扫描、校对 |
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 |
张 |
100 |
|
5 |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 |
按照三合一制度调整 |
盒 |
31 |
|
6 |
其他配套服务 |
完成本项目档案整理、数字化、挂接全部工作,包含档案拆钉、整平、简单修复、装盒、标签打印、台账编制、项目自检、配合档案主管部门验收、全过程保密管理,完成项目成果资料移交,完成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辅助工作。 |
项 |
1 |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50天内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自行声明)。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项目方案。至少应包含报价方案、服务方案等。
3.授权情况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此项目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上述材料需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供(邮件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报送时间与地址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锦武路15号(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