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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竞买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14日10时至2026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鲁A1V05F别克牌汽车一辆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起拍价:120000元 保证金:1200元 加价幅度:120元
注:现车辆在银座生活广场中铁逸都店历城区凤凰路6700号
车辆现状:详见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止接受咨询。咨询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仅为车辆本身
2、关于车辆可能存在的违章、脱审脱险等情况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在交付车辆后涉及拖车、车辆维修、补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看样时应自行核对车辆里程数、排气量、电瓶性能、钥匙、外观等车辆状况及公告中载明的瑕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关于该车辆国标排放标准、限牌规定等问题,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及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时间。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标的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通知送达。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逾期不与本院联系的,视为对上述标的权属无异议。
九、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前7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6)鲁0191执恢17号拍卖余款”。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
账户名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账 号:8661*开通会员可解锁*67056012241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报名。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辅机构: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拍卖咨询热线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人民法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兴一路自贸大厦A座10楼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