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石井镇港务公司千吨级码头改扩建部分物资资产处置公开转让
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于
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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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石井镇港务公司千吨级码头

改扩建部分物资资产处置公开转让公告

受 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南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 南安市石井镇港

务公司千吨级码头改扩建部分物资资产处置 进行公开转让,欢

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意向受让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交易

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转让标的物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NACQJY2026143

2.受让标的:1.废旧电吊 1 台、2 支高杆灯、1 台地中衡;2.

废旧变压器 1 台;3.废旧发电机组 1 组、1 台空气压缩机、1 台

废旧空调。

3.挂牌价:大写金额:肆万柒仟肆佰肆拾元整(小写金额

¥ 47440 )

4.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一次性现金/银行转账支

付,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 。

5.交易保证金: 10000 元整。

6.其他公告需要事项:标的物于现状为准,需自行承担设备

拆卸、运输及处置费用;标的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期

间,若标的物中的部分设备发生丢失、毁损或其他导致价值减损

的情形,拍卖人将根据该部分设备所对应的评估价值,从最终拍

卖成交价款(益价比例)中相应扣减。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同

意本条款。

7.意向受让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8.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标的物竞拍成交后 2 支高杆灯需在

八个月后拆除。

9.受让方应于取得《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与资产管理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并及时将成交价款汇达资产管理

单位指定账户。

10.资格审查:

网络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最终竞得人应携带以下证件

到南安市交通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受让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交验原件);自然

人受让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交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 1 份(经意向受让人签章的原件)及受托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则无需提供本

项材料】;

(3)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资格审查合格且网络竞价结束后,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最终竞得人开具《成

交确认书》,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 合同履约保证

金 。若未中标,受让方确认后的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南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

受让人。

11.网上公告、报名注册时间

(1)网上公告时间: 2026 年 4 月 23 日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

(2)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2026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7:

00 前注册报名;

12.保证金到账时间: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下午 17:00 前汇到指定的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保证金

到账时间为准【注: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受让人名

称一致,且须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交易保证金者

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权利】。

交易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开户账号:595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

(招商银行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3.看样时间: 2026 年 5 月 9 日至 2026 年 5 月 9 日

(意向受让人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

侯先生 ,联

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4.意向受让人注册报名时如遇到问题,无法完成注册报名,

请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5.网上交易时间: 202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 开始,

标的自由交易时间为 1 小时,限时交易时间 60 秒。

16.本公告说明解释权属 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如因特殊情况, 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前在南安市人

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公布,意向受让人应自行查阅,

若因意向受让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附件:网络电子交易规则

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项目编号:NACQJY2026143

网络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意向受让人

必须遵守本规则的约定,并受此制约。

一、确定受让方的原则及方法

(一)意向受让人须严格遵守: 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转让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

《网络电子交易规则》及根据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

知等)的约定。

(二)交易标的挂牌价:

挂牌价人民币大写金额: 肆万柒仟肆佰肆拾元整(小写金额

¥47440 )

(三)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1.网络动态竞价均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

(1)自由竞价阶段时间为 1 个小时,自: 202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 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本阶段

意向受让人可以对目标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

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加价幅度为 1000 元的整数倍)。

(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意向受让人即进入限时竞

价阶段。限时竞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

价周期为 60 秒。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

高出价者即为该交易标的的最终竞得人,该标的的交易活动结束;

如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周

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

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人即成为该交

易标的的最终竞得人,该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结束。

2.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报名参与交易,则由该意向受让人

按其不低于挂牌价的报价竞得该标的。

3.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报名参与交易,按价高者

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四)参与网络交易的意向受让人可登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

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

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免费注册账号,

凭已注册的账号报名参与交易【注:意向受让人填写注册信息应

真实、准确完整】。

(五)意向受让人需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缴交至公告指定账

户,如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缴交,则意向受让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络交易流程

(一)意向受让人注册账号及报名。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登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

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

2.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若一直无法显示,应把浏览

器兼容性去掉)

3.认真阅读注册须知,并点击“同意”

4.选择注册类型:产权交易

选择主体类型:受让人

用户名及密码自己设定,6 位以上。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

管,可多次使用。

手机号码:输入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3 分钟内

收到验证码并填写在左侧输入框。

注册成功。

5.点击“交易中心登录”,使用您刚注册的账号登陆。进一

步完善个人资料。点击“个人基本信息维护”——“编辑”(若

一直无法显示,应把浏览器增加兼容性),上传身份证扫描件,

并保存提交。

6.报名交易标的。在主页面“产权交易”里面找到意向标的

并点击“我要投标”,使用注册好的账号登陆,并点击“我要投

标”。

7.点击“竞买人登陆”,使用您刚才注册的账号登陆。在我

的报名项目里“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相应资料(身份证等)

方可进入交易步骤。

(二)缴交交易保证金。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意向受让人到任何一家银行柜台或以网银的方式缴交保

证金,不能以现金缴纳【注: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受让人名称一

致】。

(三)意向受让人登录系统参与交易。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点击“竞买人登录”,使用您已经注册的账号登陆。点击

右上角“进入后台”(若一直无法显示,应把浏览器兼容性去掉)

2.选择“进入我的报名项目”进入交易大厅交易。

(四)资格审查。

1.网络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最终竞得人应在规定的时

间内携带公告中要求的材料到南安市交通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后,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最终竞得人开具《成交确认书》。

3.不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或擅自修改文件、合同条款的意向

受让人,将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

规定的时间内意向受让人没有提供相关的材料到南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将视同放弃交易资格,其交易保证金

不予退还。

三、其他约定事项

(一)参与网络交易的意向受让人在交易活动中应共同遵守

本规则中的各项规定,保持自身交易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

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

(二)对意向受让人错过交易时间或操作失误、丢失密码等

因素造成无法参与交易活动的,意向受让人自行承担全部过错责

任。

(三)如果发现受让方在提交的文件中有提供虚假文件、故

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交易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将取消其

受让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受让人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成交合同,否则其交易

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双方协商或通过调

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南安市公共资源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

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安市公共资源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

意向受让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

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

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

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

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安

市公共资源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网络电子交易规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 南安市

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