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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新绛县交通运输局 承包人。山西国旺兴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新绛县交通运输局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_新绛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接 受山西国旺兴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承包人")对该项目 四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 四 标段由 涧西-清古线、北李线-梁新线、刘建-永兴,总长约 4.797 km,等级为 四级公路,路基、路面、 以及其他附属、构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 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 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 技术规范;
(9) 图纸:
(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 施工组织设计:
(12)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 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 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肆佰壹拾肆万捌任陆佰政拾 柴元参角贰分 (¥ 4148697.32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郭芳梅。承包人项目总工:郭智贤。
5、工程质量符合_合格 标准。工程安全目标:元事故。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 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 支付合同价款,预付款合同价 30%,后期按期计量支付。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
9、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
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 陷责任期 两年 期满竣工验收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_二 份、副本 四_份,合同双方各执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 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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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