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楼项目主体结构监督抽测机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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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3
发布于
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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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做好区管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秉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检测机构对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楼项目(以下简称“受检项目”)进行主体结构监督抽测,欢迎检测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委托单位)

二、项目情况

受检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安宁路3号,共1栋;地上11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26717.42㎡,其中地下室面积为7091.34㎡。本次抽测初步确认如下:

(一)地下室部分:

针对地下室部分的梁、柱、板的混凝土强度、截面尺寸、层高、梁高和楼板厚度各抽1组(注:不同部位抽)。

(二)地上部分:

针对地上主体的梁、柱、板的混凝土强度各抽3组,截面尺寸、层高、梁高和楼板厚度各抽2组(注:不同楼层抽)

具体抽测数量和检测项以现场条件及我局监管实际为准。本次抽检过程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规定,并结合我局监管实际进行检测。

三、服务范围

依法依规完成相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时出具真实、有效的质量抽测报告。

四、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报名机构须取得海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认定证书。

五、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认定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提供抽检项目抽测方案(方案格式自拟,但应附上相应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清单和验收依据等)

(三)提交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自拟,并附上有关报价依据文件)。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报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二)委托单位将根据资格情况、服务保证、报价情况、业绩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分析并进行对比选出符合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三)所有参与报名的单位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委托单位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四)报名资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示要求,且不可撤回。

(五)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委托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获取、递交文件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及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2时00分。获取方式:到下方指定地点领取。

(二)递交时间及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时30分。递交方式:派送或邮寄至下方指定地点。

(三)地点:海口市金垦路2号龙华区政府金园办公区802。

(四)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其他说明:如出现地震、瘟疫、戒严等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或因委托方工作实际确需变更时间的,获取时间和递交时间可相应适当调整。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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