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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我市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工作途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拟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政府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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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范围
政府立法联系点征集范围包括: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基层派出机构;村(居)民委员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智库、法律服务机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和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政府立法联系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三)熟悉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有积极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意愿;
(四)有熟悉法律知识、具备法治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在地域、行业、领域等方面具有代表性、专业性和多样性;
(六)有开展工作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七)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主要职责
政府立法联系点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对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和反映基层群众以及单位、组织提出的立法建议和立法需求;
(二)对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政府立法调研、立法座谈、立法论证以及民意调查、立法课题研究等活动;
(四)参与政府立法前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效果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做好已公布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在本地域、行业、领域以及所属单位、组织的宣传普及工作;
(六)收集和反映有关政府立法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其他与政府立法相关的工作。
五、申报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凡有意愿承担政府立法联系点职责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各类主体均可自主申报。
请申报单位填写《政府立法联系点申报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盖章的pdf版+Word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遴选与公布
市司法局将通过材料审查、实地察看等方式,结合建点条件、合理分布等因素,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遴选,提出政府立法联系点建议名单,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司法局立法科
联系电话:6218869 电子邮箱:zbssfjlf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政府立法联系点申报表.doc
淄博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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