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省道库盘线于楼铁路跨线桥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07
发布于
辽宁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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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省道库盘线于楼铁路跨线桥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盘锦市省道库盘线于楼铁路跨线桥桥梁维修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 辽

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026 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

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辽交规划〔

2026〕54 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

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盘锦市省道库盘线于

楼铁路跨线桥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

2026〕147

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盘锦市交通运输

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招标代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

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于楼铁路跨线桥位于省道库盘线盘锦市大洼区境内,原桥建于

2010 年,中心桩号

K242+009。桥梁全长 546 米,桥面宽净 15.0 米+2×0.5 米混凝土护栏,上部结构采用预

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台、扩大基础及柱式墩、桩基础。设计汽车荷

载等级为公路

I 级。经多年运营,桥梁出现混凝土裂缝、混凝土老化剥落等病害。为保

证桥梁行车安全和结构耐久,对桥梁进行维修处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具体工程内

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7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9 月 15 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

11 月 30 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

12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交

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

业绩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 1 个

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含干线公路桥梁(大桥或特大桥)养护(或改造、或拆除重建,

不包括新建、改扩建、日常养护)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注:①干线公路是指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不包括县道、乡道、农村公路;②大桥或

特大桥的定义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下同。

主要

人员

1.项目经理(1 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

位。近

5 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21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 1 个

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含干线公路桥梁(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

养护

<不包括日常养护>、或改造、或拆除重建)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

2.项目总工(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5 年(任职时段

截止日在

2021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 1 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含干线公路桥梁(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

<不包括日常养护>、

或改造、或拆除重建)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项目经理)职务。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

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

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

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

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

1~3 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以下

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进行网员注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完成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交易主体身份诚信库入库。

相关操作手册查阅网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

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

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为

2026 年 9 月 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

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招

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ln.gov.cn)、《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ysj.panji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

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

30 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

30 号

邮政编码:

124000

联 系 人:马先生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5 号 1 幢 4-5 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址:

https://zzhw.ciecc.com.cn

箱:

zzhwzh01@126.com

盘锦市省道库盘线于楼铁路跨线桥桥梁维修养护

工程施工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形式

评审

与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

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等;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函、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

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文件中提供

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单的彩色影印件;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保函

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银行保函的彩色影印件及银行保

函开具银行的官网网站保函验真查询截图,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函申请完成系统截图)、电子化保函验真渠

道和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保函财务费用支付凭证的彩色影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1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

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的修改、补充和细化,应对照评标办法正文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

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

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其编制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第

9.1 款的要求。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满足招标文件暗标要求,但由于“电子交易平

台”系统设定的原因无法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阶段予以否决的,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均按最低评分标准录入,且不参与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的开标。

14)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

备投标的(如:

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15)投标人填写的开标记录表信息与投标函一致。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

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函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且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一致。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7)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

备投标的(如:

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8)投标人填写的开标记录表信息与投标函一致。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 的规定。

2)投标人的企业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的规定。

3)投标人的企业信誉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的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附录

4 的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或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证明材料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1)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

2)主要人员: 25 分;

3)技术能力: 10 分;

4)履约信誉: 20 分;

5)企业业绩: 20 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3

第二个信封评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评标价:

100 分

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2.4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各标段评标基准价。在评标

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

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

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

按约定的规则,多计或少计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

本次招标设定

3 种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在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开标现场,每个标段(如分标段)随机抽取其中

1 种作为该标

段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方法。

当本办法中关于

P1(如需)、P2(如需)、R(如需)、K1、K2、

Z 等评标价平均值以及评标基准价计算参数的抽取规则与电子交易平台

中的“开标系统”设定规则(如有)不一致时,以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开

标系统”设定的规则为准。

一、评标价(

A

评标价

=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文件出现以下

1~5 任一情况,不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

算:

1.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要求在投标函上填

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招标人公布

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

3.无法确定投标报价具体数值;

4.如分标段: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电子化平

台中所投标段不一致;

5.如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

大写金额与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

投标文件存在以上

1~5 任一情况,但招标人在第二个信封(报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文件)开标现场未发现的,视为计算过程中基础数据取用错误,由评标

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予以修正。投标文件未出现以上

1~5 情况的,均

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二、评标价平均值(

B)计算方法 1(分区加权)

如果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90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则评

标价平均值(

B)直接为 90%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否则,

按以下方式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B):

1.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

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初始

平均值

B1。

评标价初始平均值(

B1)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

入”。

2.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

根据下述区段计算评标价区段平均值(

B2.1、B2.2、……、B2.15、

B2.16),各区段平均值为该区段内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B2.2

为“

1.03*B1(不含)~1.035*B1(含)”范围内的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

均值。

评标价区段平均值(

B2)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

入”。

区段

区段平均值(

B2)

1.035*B1<评标价

B2.1

1.03*B1<评标价≤1.035*B1

B2.2

1.025*B1<评标价≤1.03*B1

B2.3

1.02*B1<评标价≤1.025*B1

B2.4

1.015*B1<评标价≤1.02*B1

B2.5

1.01*B1<评标价≤1.015*B1

B2.6

1.005*B1<评标价≤1.01*B1

B2.7

1.00*B1<评标价≤1.005*B1

B2.8

0.995*B1<评标价≤1.00*B1

B2.9

0.99*B1<评标价≤0.995*B1

B2.1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0.985*B1<评标价≤0.99*B1

B2.11

0.98*B1<评标价≤0.985*B1

B2.12

0.975*B1<评标价≤0.98*B1

B2.13

0.97*B1<评标价≤0.975*B1

B2.14

0.965*B1≤评标价≤0.97*B1

B2.15

评标价

<0.965*B1

B2.16

3.评标价平均值(B)

1)按下列公式,将计算得出的区段平均值(B2.1、B2.2、……、

B2.15、B2.16)进行加权平均(B2.1 和 B2.16 权重为 0.1,B2.2 和 B2.15

权重为

0.3,B2.3 和 B2.14 权重为 0.5,其余权重为 1.0),得出评标价

平均值(

B)。

评标价平均值(

B)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B=[0.1*B2.1+0.3*B2.2+0.5*B2.3+1.0*(B2.4+B2.5+……+B2.12+B2.

13)+0.5*B2.14+0.3*B2.15+0.1*B2.16]/[0.1+0.3+0.5+1.0+1.0+1.0+1.0+1.0

+1.0+1.0+1.0+1.0+1.0+0.5+0.3+0.1]。

2)如果某区段无区段平均值,则该区段不计区段平均值。如:

B2.1、B2.3、B2.9、B2.15 等区段平均值,即 B2.1、B2.3、B2.9、B2.

15 以及其权重均等于 0,则评标价平均值 B=[0.0*0.0+0.3*B2.2+0.0*0.0+

1.0*(B2.4+B2.5+……+B2.8+0.0+B2.10+……B2.12+B2.13)+0.5*B2.14

+0.0*0.0+0.1*B2.16]/[0.0+0.3+0.0+1.0+1.0+1.0+1.0+1.0+0.0+1.0+1.0+1.0

+1.0+0.5+0.0+0.1]。

三、评标价平均值(

B)计算方法 2(首尾去值)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

P 表示)计算评

标价平均值(

B)。C 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

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 P=0 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90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90%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

2.当 0<P≤5 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 P 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 P≥6 时,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P1 个最高值和 P2 个最低值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

B):

①当

6≤P≤9 时,P1=P2=1;

②当

P=10 或 11 或 12 或 13 或 14 时,P1=2,P2=1;

③当

P≥15 时,P1=Q1,P2=Q2。Q1、Q2 是在取值区间(1~Q)中

随机连续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

Q1,较小的数值为 Q2。Q=INT

P/5),即 Q 为(P/5)向下取整。

四、评标价平均值(

B)计算方法 3(随机步距)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

P 表示)计算评

标价平均值(

B)。C 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

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 P=0 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90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90%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

2.当 0<P≤5 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 P 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 P=6 或 7 时,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1 个最低

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

B)。

4.当 P≥8 时

1)首先,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P1 个最高值和 P2 个最低值。

①当

P=8 或 9 时,P1=P2=1;

②当

P=10 或 11 或 12 或 13 或 14 时,P1=2,P2=1;

③当

P≥15 时,P1=Q1,P2=Q2。Q1、Q2 是在取值区间(1~Q)中

随机连续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

Q1,较小的数值为 Q2。Q=INT

P/5),即 Q 为(P/5)向下取整且最小为 1。

2)然后,将其余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对排列第(1、1+R、

1+2R、……、1+SR)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

平均值(

B)。

R 为随机步距,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 3、4、5。

S 为步距个数,S=INT[(P-P1-P2-1)/R],即 S 为[(P-P1-P2-1)/R]

向下取整。

五、评标基准价(

D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D=[C*K+B*(1-K)]*(1-Z),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

舍五入”。

式中:

1.C 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B 为评标价平均值。

2.K 为权重系数,K=[(K1/10)+K2]/10。各标段的 K1 在开标现

场从

0、1、2、3、4、5、6、7、8、9 等 10 个系数中随机抽取。各标段

K2 在开标现场从 0、0.5、1 等 3 个系数中随机抽取。

3.Z 为下浮系数,各标段的 Z 在开标现场均从 0%、0.1%、0.2%、

0.3%、0.4%、0.5%、0.6%、0.7%、0.8%、0.9%、1.0%、1.1%、1.2%、

1.3%、1.4%、1.5%、1.6%、1.7%、1.8%、1.9%、2%等 21 个系数中随机

抽取。

2.2.5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百分号前保留七位小数(示例:

0.1234567%),小数点后第八位

“四舍五入”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

详细评审的投标

人数量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3 时,其投标人

的报价文件均参与评审;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3 时,按照投标

人商务和技术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

n 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

件进行评审,

n 值按参与商务和技术评分投标人数量的 30%(数值向下

取整)确定,

n 的取值范围为 3≤n≤10。

注:(

1)排名并列为 n 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均通过第一个信封详

细评审;(

2)示例:如得分从高到低排列为“99、88、88、88、77、

77、66……”,则:当 n=3 时,得分“99、88、88、88”的投标人的报

价文件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当

n=4 时,得分“99、88、88、88”

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当

n=5 时,得分“99、

88、88、88、77、77”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n=6 时,得分“99、88、88、88、77、77”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通

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2.2.2(1)

施工组织

设计

25 分

施工方案

总体描述

4

施工方案总体描述具体,内容充实,对项目认识

深刻,对施工过程有全面的了解,准确掌握项目

的特点,对重要问题能提出有效可行的解决办法

和具体措施,能够合理安排在雨天等特殊天气的

施工内容。本项最多得

4 分,最低得 2.4 分。

重难点理

4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及施工方案、工艺流程、

专项施工方案等编制完善且理解较深、有针对性

措施。本项最多得

4 分,最低得 2.4 分。

工期保证

体系及保

证措施

4

针对本项目的工期保证体系及管理保证措施,表

述基本齐全,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本项最

多得

4 分,最低得 2.4 分。

施工队伍

及施工组

织计划

4

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队伍对项目施工有较强的技

术把握能力和丰富的施工经验;其施工组织计划

内容详实,任务明确,对施工有明确的指导作用。

对施工工序安排,全面、合理,充分考虑各工序

的交叉作业,有保证措施确保计划的全面实施。

本项最多得

4 分,最低得 2.4 分。

安全生产

措施

3

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措施,表

述基本齐全,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本项最

多得

3 分,最低得 1.8 分。

工程质量

管理体系

及保证措

3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含

档案及内业管理措施),表述基本齐全,内容全面

并且合理可行的。本项最多得

3 分,最低得 1.8

分。

文明施工

及环境保

护措施

3

针对本项目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表

述基本齐全,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本项最

多得

3 分,最低得 1.8 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2.2.2(2) 主要人员

25 分

项目经理

15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

9 分;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加

2 分;

3.近 5 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21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标段

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含干线公路桥梁(大桥

或特大桥)养护(或改造、或拆除重建,不包括

新建、改扩建、日常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或项目副经理)职务,加

4 分。

注:(

1)证明材料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附录

4 注解规定为准;(2)满足要求的单个

业绩可同时在

1、3 中得分。

项目总工

10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

6 分;

2.近 5 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21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标段

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含干线公路桥梁(大桥

或特大桥)养护(或改造、或拆除重建,不包括

新建、改扩建、日常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

(或项目副总工、或项目经理)职务,加

4 分。

注:(

1)证明材料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附录

4 注解规定为准;(2)满足要求的单个

业绩可同时在

1、2 中得分。

2.2.2(3)

技术

能力

10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10 分。

履约

信誉

20 分

根据投标人在最近年度公路建设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等级:

AA 级得 20 分、A 级得 18 分、B 级得 15 分、C 级得 10 分、

D 级得 0 分。

1.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

新发布的结果公告(非结果公示)为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2.最近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认定:

1)以《关于公布 2025 年度辽宁省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和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辽交公路〔

2026〕51 号)中的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辽宁省交通运输

厅发布了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告,则采用最新年

度信用评价结果;

2)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 2024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

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6 年第 14 号)中的施工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最

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告,则采用最新年度信用评价

结果;

3)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最近年度公路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建设和养护分别评价的,优先采用与

本招标项目建设性质相同的评价结果),如其在最近年度企业注册地

无信用评价结果,但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试行)》(交公路规〔

2021〕4 号)第十九条以及企业注册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其在最近年度的前一

年度企业注册地信用评价结果延续有效的,按其在最近年度的前一

年度企业注册地评价结果认定;

4)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

行为记录的按

A 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的

B 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C 级认定。

3.投标人无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全

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须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提供信用评价结果信息表及其证明材料,否则本项得

0 分。

4.本招标文件中涉及信用评价等级认定时,均以本处注解说

明为准。

企业

业绩

20 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12 分;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 5 年(指交工

验收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的

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含干线公路桥梁(大桥或特大桥)养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护(或改造、或拆除重建,不包括新建、改扩建、日常养护)工程

施工业绩,每增加

1 个加 4 分,最多加 8 分。

注:证明材料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注解规定为

准。

2.2.3

评标价

100 分

评标价得分(

100 分)按照下面规定计算: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

-偏差率

×10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

+偏差率

×100×1。

评标价得分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1.评标办法

本条细化为:

1.1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第一个信封(商

务与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2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 3 家时,不再对投标人

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其投标文件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

由于“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设定的原因无法直接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其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均按最高评分标准录入。

1.3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大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

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各评分因素(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

因素(细分项)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含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

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细分项)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

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后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第二个信封的开标,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或详细评审)的

投标人不参与第二个信封的开标。第二个信封的开标在监督人的监督下进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 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然后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3 名

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若评标价不相等,以评标价较低

者优先。

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评标价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推荐顺序则依次

依据“履约信誉得分”、

“主要人员得分”、

“企业业绩得分”、

“技术能力得分”、

“施工组织

设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

据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

3

3.1.3 项细化为:

某一标段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招标

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

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这一标段的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

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这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某一标段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

会可以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未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

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招标人将按

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并在报告中予以说明。但评标委员会在进

行第二个信封评审时仍有权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备竞

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

3.6.1 项细化为:

3.6.1 项细化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对投标人未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体现的资质、

业绩、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

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1)“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信誉情况进行核实;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第一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分,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

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及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5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

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文件的标的、质量标准、工期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出现(存在)不

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3 如果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 3 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

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按规定

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并在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

否仍具备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

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

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

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

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

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

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4.2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

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

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

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

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

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标价

得分。

3.5.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是有可能影响履约的

2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

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

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 3.4.2 项至第 3.4.4 项内容不适用。

异常低价,应按本章

3.7 款的规定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该报

价的合理性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当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并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

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

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

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

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

错误的修正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

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

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

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

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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