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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TZB-25MXD-1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6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的
兴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由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将以上资料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形成pdf文件,发送至1051984097@qq.com邮箱。磋商文件工本费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豪盛花园B座1803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豪盛花园B座1803会议室
七、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人事教育科(纪检
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
联系人:孙华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兆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银河华庭A座12F-A
联系人:韩欢欢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3437161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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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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