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团险中高端医疗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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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团险中高端医疗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保险团险中高端医疗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项目编号:21-05-04A-2026

-D-F-E09737)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

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华保险团险中高端医疗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分别拟采购

2 家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中高端医疗服

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 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 2 个标包,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标包名称

中标人数量(家)

业务分配原则

标包 1 高端医疗服务

2

投标人中标后提供本公司相关简介、医疗服务网

络,由招标人各分公司按照介绍评估选择。

标包 2 中端医疗服务

2

注: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包参与,可兼投兼中。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

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

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

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

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 6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 年 4 月 1 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

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

间对以上两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

3.8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单项合同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 1 个中高端医疗服务

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框架协议

还须同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每份合同至少提供 1 张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以及发票查验截图。

3.9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

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11 截至投标(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严禁被列入新华保险系统供应商黑名单

清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招标人(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

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1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

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 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

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

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

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

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

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

至 17 时 30 分。

5.3 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西翼 11 层招标投标中

心。

6.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

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

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

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西翼 11 层 1111 室

联系人:卢硕、高姝轩、赵亮、马霄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开通会员可解锁*9737(每个项目对应 1 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

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九、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硕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招标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0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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