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高新区支行2025年牌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7-24
发布于
北京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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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高新区支行 2025 年牌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DLXY-202501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

、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高新区支行 2025 年牌匾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2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 溪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高新区支行 2025年牌匾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 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高新区支行 2025年牌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高新区支行 2025 年牌匾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团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供应商近 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团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并如实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出 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 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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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合体:

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团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供应商近 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团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并如实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出 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 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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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00 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 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 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 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 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10 号北市商务大厦五楼第二开标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采购方式: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供应商征集方式为公开邀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地 -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72 号

联 系 人: 崔东

車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10 号北市商务大厦 516 室

联 系 人: 何丽颖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10

电子邮件: 11719198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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