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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2026 年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YZLFC2026-J1-002-FCQT 终止公告
(招标编号:YZLFC2026-J1-002-FCQT)
一、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FC2026-J1-002-FCQT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2026 年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二、终止原因
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2026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三、评审专家名单:无
四、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
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防钦路 21 号
联系方式:李家莉,*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福玉、包文杰、陈义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附件
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7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防钦路 21 号
联 系 人:李家莉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联 系 人: 熊福玉、包文杰、陈义廷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YZLFC2026-J1-002-FCQT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
监督所)2026 年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人: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
督所)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7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 21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6
第六章 合同文本 ........................................................ 47
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2026 年宣
传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2026 年宣传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6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FC2026-J1-002-FCQT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2026 年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零捌拾元整(¥155,080.00)。
最高限价:同预算
采购需求: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2026 年宣传用品 1 批,具体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交货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 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自 2026 年 8 月 3 日至 2026 年 8 月 6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3:00 至 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 元。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
(1)现场获取,供应商可到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财务部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
(2)邮购获取,供应商需于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并且到账,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的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3
银行账号:81*开通会员可解锁*157977
4.邮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提供的材料有: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汇款凭证(现场缴费的无须提供)
(2)邮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申请表(参考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现场获取的无须提
供)
注:请供应商将上述材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929434899@qq.com),采购
代理机构在收到全部材料后当日邮寄竞争性谈判文件。当日下午 6 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
到。为核实邮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送邮件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以确认情况。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
送达或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凭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竞标活动。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
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2.竞标保证金: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防钦路 21 号
联系方式:李家莉,*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福玉、包文杰、陈义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附件:邮寄竞争性谈判文件申请表(格式)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3 日
5
邮寄竞争性谈判文件申请表(格式)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二、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收件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号)
电子邮箱
收件地址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3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5.1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6.2
不允许分包。
12.1.1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
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6 年 3 月至 2026 年 7 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
收的凭据复印件(如其中某月份为纳税零申报的,须提供税务部门确认的纳税零申报证明材
料);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6 年 3 月至 2026 年 7 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包含社保和医保);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
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提供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
按无效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凭据(如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或者其他获取证明)。(必须提供,
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8.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
无效处理。
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
按无效处理。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
一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2.1.2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廉政承诺(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
3.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
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
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8.货物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9.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0.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
1.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
按无效处理。
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
处理。
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12.2
本项目须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具体规定如下: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 格式)1 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
响应文件袋中。
15.2
1.竞标报价包含产品、运输、装卸、保险、保险、税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验收等全部费
用。
2.对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竞标总报价。在合同实
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其他费用,并认为此费用已包括在竞标
总报价中。
16.2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
17.1
竞标保证金金额:无
18.2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20.1
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6 年 8 月 7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4.1
谈判小组的人数:3 人。
25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26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谈判的顺序:
8
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通知谈判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
谈判),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谈判。
参与谈判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谈判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
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的其中一项],
若参与谈判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应当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
托书原件,否则谈判小组将拒绝其参与谈判。
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
技术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
顺序排列。
28.1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1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
料。
30.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 疑 联 系 部 门 及 联 系 方 式 : 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防 城 港 市 分 公 司 , 联 系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业务时间: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到 6 时 00 分,双休日和法定
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1.1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 5000 元整收取。
3.代理服务费收取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银行账号:81*开通会员可解锁*157977
32.1
解释: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
需求、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
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
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
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2.2
1.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使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
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
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
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
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
是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
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
9
签字。
4.自然人竞标的,谈判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自然人可以加盖手指指印。
10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适用法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1.2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竞标”是指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方式向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
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售后服务” 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
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9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
满足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的条款。
2.10“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
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
2.1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
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2“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3“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
3.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竞标费用
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谈判文件、
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
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
11
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
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
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采购人内部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
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
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
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谈判文件
8.谈判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12
(3)采购需求;
(4)响应文件格式
(5)合同文本;
(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
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
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
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1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2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
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竞标报价
15.1 竞标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 竞标报价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竞标报价要求
15.3.1 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
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5.3.2 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5.3.3 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
13
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6.竞标有效期
16.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
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 竞标保证金:无
18. 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 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
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
承担。
18.2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
术文件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
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
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
致时,以正本为准。
18.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本须知前附表或谈判文件格式
规定为准) ,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8.5 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
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6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
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
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以示密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19.2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 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
必须拒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
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的响应文件除“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 3.6
14
条规定的情形外,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应当由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开启的响应
文件概不退回。
23. 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不
予退还响应文件。
四、评审及谈判
24.谈判小组成立
24.1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立: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
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
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
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
模标准的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 评审专家应当从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
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
家。
25.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首次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
26.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的评审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并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
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也
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7.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公告
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
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
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
27.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 3.7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15
27.4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
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
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9.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和或者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
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0. 询问、质疑和投诉
30.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0.2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
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
质疑。
30.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
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0.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
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
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
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采购人内
部监督部门。
30.6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16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内部监督部门提起
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31.其他内容
31.1 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2 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
金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 万~500 万元
1.1%
0.8%
0.7%
500 万~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 万~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 亿~5 亿元
0.05%
0.05%
0.05%
5 亿~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 亿~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 亿~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元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15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l.5 %= 1.5 万元
( 150 - 100 )万元 ×0.8%= 0.4 万元
合计收费= 1.5 + 0.4= 1.9 万元
3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1 本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
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2.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到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
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3.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谈判文件,不得仅将谈判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
竞标响应。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技术要求
序
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及单
位
技术参数及功能需求
参考视图
1
围裙
2300
个
1. 裙长≥74cm,裙宽≥67cm。
2.H 型宽肩带,具有防水面料,压边。
3.规格:均码。
4.印采购人 LOGO 于口袋处。
5.颜色可选:卡其色、橘色、浅咖色等。
2
鼠标垫
200
张
1. 橡胶材质,要求防水耐磨,尺寸≥570*330mm,厚≥
4mm,缝边。
2.要求印采购人 LOGO,宣传语印正中间,采购人 LOGO 印
右上角
①上有老,下有小,得了职业病不得了;
②职业健康,从我做起;
③挣钱固可贵,健康价更高。
3.颜色可选:抹茶淡奶,樱花可可,抹茶巧克力,晚霞等。
3
玻璃饭
盒
200
个
1.微波炉专用,容量:≥1090mL。
2.盒身:高硼硅玻璃材质,无隔;
盒盖:PP 材质,四面可锁扣盒身;
密封圈:硅胶材质。
3.颜色可选:岩粉、抹茶绿、岩蓝、星海蓝等。
4
悬挂式
抽纸
1000
提
1.原料:100%原生木浆。
2.规格:四层,≥170*142mm/张,≥320 抽/提。
3.印采购人 LOGO 贴纸。
18
5
旋转笔
筒
600
个
1.PP 或者 ABS 材质,尺寸≥125*125*114mm,重量≥150g。
2.要求底座可旋转,边缘光滑无毛刺。
3.印采购人 LOGO,颜色可选:樱花粉、牛奶白、奶油黄、
远峰蓝等。
6
宣传袋
2600
个
1.印定制图案,印刷 LOGO、宣传标语,附加磁扣,袋体
及提手颜色可选(卡其色、棕色、灰色等)。
2.材料:环保编织袋/帆布(全棉,12 安)/杜邦纸。
3.尺寸:袋体≥32cm*25cm*12cm,提手≥52cm*3.2cm,提
手处交叉加固。
4.若为帆布材质则提手为涤棉织带≥52cm*3.2cm。
5.印采购人 LOGO。
7
雨伞
250
把
1.材料:全遮光黑胶转印布,防晒≥UPF50+,高硬度全钢
黑色伞架,≥10 根伞骨、磨砂手柄。
2.尺寸:伞下直径≥108cm、伞上直径≥122cm、伞高≥
71cm、折叠后长度≥27.5cm。
3.三折伞,能抗强风暴雨,伞重≥407g。
4.印制 L0GO 及宣传标语。
8
帽子
400
个
1.印刷 LOGO,颜色可选。
2.面料:棉涤/混纺。
3.款式:魔术贴帽围设计。
4.帽檐尺寸:≥9cm。
9
彩色笔
700
盒
1.印刷 LOGO、宣传标语及相关科普宣传知识。
2.产品规格:≥12 色,≥60cm*47cm*160cm。
10
脸盆
1300
个
1.印刷 LOGO、宣传标语,颜色款式可选;
2.产品规格:顶部直径≥32cm,底部直径≥28cm,高≥
11cm,净重≥0.20kg
3.加厚环保 pp,食品可接触 pp 材质,加高防滑底,两侧
双耳提手。
11
水杯
1190
个
1.印制 LOCO、宣传标语,颜色可选。
2.材质:304 不锈钢内胆,加厚 PP 硅胶。
3.容量:≥400ml,内置≥350 刻度。
12
咖啡杯
150
个
1.材料:外层 201 不锈钢,内层 316 不锈钢+陶瓷内胆,
可直饮或吸管。
2.尺寸:上口直径≥9cm,下口直径≥5.5cm,高度≥
12.5cm。
3.印制 L0GO 及宣传标语。
19
13
纸巾
3300
盒
1.材料:原生木浆,要求无荧光剂、无香精,柔软亲肤、
不易掉屑,吸水性强。
2.尺寸:抽纸(≥210mm×130mm),每盒≥100 抽,3 层
加厚。
3.印制 L0GO 及宣传标语。
14
渔夫帽
490
个
1.材料:棉纶面料,透气吸汗、防紫外线(UPF≥50+),
帽檐塑料加固。
2.尺寸:均码(头围 56-60cm,可调节松紧带),前方大
帽檐,护颈一体。
3.印制 L0GO 及宣传标语,颜色可选。
15
消毒湿
巾
400
袋
1.75%酒精,亲肤无纺布。
2.单片独立装,每片尺寸≥180*150mm,10 片/袋。
3.印制 L0GO 及宣传标语。
16
毛巾
1200
条
1.材料:100%纯棉,克重≥320g/㎡,要求柔软亲肤、吸
水透气、不掉色、不起球。
2.尺寸:≥34cm×75cm(标准成人款)。
3.印制 L0GO 及宣传标语 ,颜色可选。
▲二、商务条款
交货时间和地
点
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交货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交货地点: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报价要求
1.竞标报价包含产品、运输、装卸、保险、保险、税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验收等
全部费用。
2.对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竞标总报价。在
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其他费用,并认为此费用
已包括在竞标总报价中。
付款条件
1.本项目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采购人确认的发票;
(2)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
(3)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
手续,待申请手续审核完毕并将本项目资金拨付下达至采购人账户后,采购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原装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
2.本项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
20
致的损坏,供应商应提供维修或更换。
包装和运输
货物必须按照出厂原包装,并附加货物运输必要外包装。
验收标准
1.验收时间: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
不验收的,成交供应商可视同验收合格。
2.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交供应商应对提供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
用的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货物交给采购人。
4.验收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采购人要求更换货物,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
成交供应商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供货。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货物
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各执一份。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
后,货物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由
此引起采购人损失及赔偿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验收报告》。
6.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
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有
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7.采购人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成
交供应商应自收到采购人书面异议后 7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进口产品说明
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参与竞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竞标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其他要求
1.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有任意 1 项负偏离的,竞标无效;“商务条款”有任意 1
项负偏离的,竞标无效。
2.样品标准、规范: 成交供应商在签合同后先提供样品,待采购人确定后再印制 LOGO
及宣传标语。
21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程序
1.确认谈判文件
由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
2.资格审查
2.1 响应文件开启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
不通过,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2.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谈判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
制,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
2.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
资料的。
(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
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
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4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本章 3.7 条规定除外)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
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符合性审查
3.1 谈判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必须以书面形式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
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
22
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
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4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5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
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
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5)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
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6 条的情形的;
11)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
13)谈判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
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谈判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
的;
15)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6)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
(2)报价评审
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内容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
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
价的(谈判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
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
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
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
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3.6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
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
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3.7 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
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人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
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3.8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谈判程序
4.1 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6 条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
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规
定时间内到达谈判地点参加现场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
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4.3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4 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
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其响
24
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5 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
息。
4.6 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4.7 谈判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4.8 最后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5. 最后报价
5.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
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除本章第 3.7 条外,否则必须重新采购。
5.2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
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5.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5.5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6 谈判小组收齐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
度的审查。
5.7 响应文件首次及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3.4 条的规定修正。
5.8 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
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
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5.9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5.10 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
,谈判小组应当告知
有关供应商。
5.11 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5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7.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
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26 条规定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
26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7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8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9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30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
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 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
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31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32
致:(采购人名称):
我 方 ( 供 应 商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供 应 商 , 经 营 地
址
。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
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3.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5.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33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34
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35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
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
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事
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
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36
供应商廉政承诺
一、不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勾连操作项目中标(成交)。
二、不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工作人员送礼金、银行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等。
三、不支付采购人工作人员以咨询费、劳务费、回扣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不报
销应由采购人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不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提供旅游、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
采购人工作人员公正招标及履行合同。
五、不为采购人工作人员的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六、不为采购人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
提供便利。
七、不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采购人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
约定以外的费用。
八、不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就经费结算、货物供应、物资验收、物资质量问题处理等进
行私下协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7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项
号
标的名
称
数量及
单位
①
品牌
规格
型号
制造商
原产
地
参数性
能、指标
及配置
单价
②
竞标报价
③=①×②
1
2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注:
1. 以上性能配置清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
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
填写有缺漏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
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谈判文件中列明采购专用耗材的,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者按耗材的常
规使用量提供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8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
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
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是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9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
人),现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
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
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
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
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
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是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
“本人”。
40
注:
1. 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明确响应,并作出
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谈判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
偏离说明
交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报价要求
付款条件
售后服务
包装和运输
验收标准
进口产品说明
其他要求
41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及单
位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原产
地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
备注:
以上性能配置清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
漏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必须与“竞标报价表”一
致,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谈判文件要求
竞标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
注:
1. 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
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竞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
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
“无偏离”。
3.供应商认为其竞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竞标产品的彩页或国家认可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
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证明作为佐证,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
商(附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公章。
4. 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44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5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为:
46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
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
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7
第六章 合同文本
《采购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类型:买卖合同(备注:货物采购一般为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
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投标(竞标)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
量
单位
单
价
(元)
金
额
(元)
1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第二条
标的质量
1.乙方所提供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必须与乙方投
标(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相一致,且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产品必须完整无损,印刷标识清晰、
无污渍,不脱色。在正常使用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
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1.履行时间(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天内交货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履行地点:
(1)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的运输方式:
。
(2)交货方式
48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自行到乙方指定地点提货。
□其他:
。
第四条
包装方式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
行包装。
2.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水、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
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3.货物的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质量合格证、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
物包装内。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
(3)合同签订后,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待申请手续审核
完毕并将本项目资金拨付下达至甲方账户后,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给乙方,
不计利息。
3.资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
第六条
验收标准
1.验收时间: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
可视同验收合格。
2.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乙方应对提供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依据,清单
应随提供的货物交给甲方。
4.验收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
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更换货物,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供货。验收合
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
货物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
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验收报告》。
6.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
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
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7.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
49
书面异议后 7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质量保证期指货物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对产品因材料、工艺或设计缺陷导致的质量问题承
担修复、更换或退赔责任的期限。 因采购方不当使用、储存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问题,乙方不承担
责任。
2.乙方承诺所供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采购需求,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
月。易损件(如塑料制品)质保期不低于 3 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
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3.质保期内,非因甲方人为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响应,并于 5 个工作
日内免费更换或维修。因乙方责任导致的退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
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保证甲乙双方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甲乙
双方、第三方的人员安全事故、财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不符合产品质量规
范的,应及时更换,
7 日内未更换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者特殊
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
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损坏造成的损失,且视为乙方提供的
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
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逾期超过 10 工作日对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
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作为迟延履行利息,但
迟延履行利息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
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中扣除,不足另补。
7.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
(
1)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折算后未超过货款总金额 5%的,按照最高不超过货款总金额的
5%的比例赔付;
(
2)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折算后超过货款总金额 5%的,以实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
50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
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仅限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战争或政府行为,需
提供省级以上机构证明。影响期超过
30 天时,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资质完备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
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文件构成
1.采购合同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及更正公告(澄清或补充通知);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
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
后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
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
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执行。
5.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51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52
附件 1:
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
(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
(或者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
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
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
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