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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
司 2026 年景区经营店铺进行招租。该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参加。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景区经营店铺招租。
1.2 标的物概况、划分及招租底价:
序
号
标的
物划
分
商铺
编号
原名
称
位置
类别
面积
意向业态
现状
招租底价
(万元/年)
1
一号
标的
物
1-3
阿昌
民族
服饰
店
阿昌
族门
口
房屋
建筑
物(商
铺)
26.32
㎡
民族文创、鲜花
饼、特色饮品奶
茶、伴手礼品等
体验度较高的
主题馆及特色
文玩、地域风情
特色礼品等消
费品。
长期空
置,配套
设施完
好
3.2
2
二号
标的
物
1-7
阿昌
精雕
坊
阿昌
族门
口
房屋
建筑
物(商
铺)
23.70
㎡
民族文创、鲜花
饼、特色饮品奶
茶、伴手礼品等
体验度较高的
主题馆及特色
文玩、地域风情
特色礼品等消
费品。
长期空
置,基础
设施完
好
2.8
3
三号
标的
物
1-19
梅里
酒肆
藏族
民居
楼一
楼
房屋
建筑物
(商
铺)
51.80
㎡
藏香手工制作
体验、藏式饰品
打造、小型藏族
风格临摹画体
验、藏族民俗文
创展销等无噪
声、无污染的藏
文化非遗互动
项目。严禁酒类
经营。
长期空
置,原酒
肆业态
清空,设
施完好
2.9
4
四号
标的
物
2-6
文菲
服饰
白族
村
房屋
建筑
物(商
铺)
91.00
㎡
非遗手工艺体
验,特色餐饮服
务,文创产品开
发等白族非遗
文化深度体验
与消费场景集
群,打造“前店
后厂”、沉浸式、
互动式白族文
化体验目的地。
长期空
置,设施
完好
3.8
5
五号
标的
物
2-8
白族
土特
产店
白族
村
房屋
建筑
物(商
铺)
136.00
㎡
非遗手工艺体
验,特色餐饮服
务,文创产品开
发等白族非遗
文化深度体验
与消费场景集
群,打造“前店
后厂”、沉浸式、
互动式白族文
化体验目的地。
长期空
置,空间
开阔,基
础设施
齐全
5.7
6
六号
标的
物
2-13
大理
白族
特色
商品
店
白族
村戏
台旁
房屋
建筑物
(商
铺)
30.00
㎡
非遗手工艺体
验,云南特色商
品,文创产品开
发等白族非遗
文化深度体验
与消费场景集
群,打造“前店
后厂”、沉浸式、
互动式白族文
化体验目的地。
长期空
置,紧邻
戏台,客
流密集
4
7
七号
标的
物
2-16
绣花
鞋
白族
村戏
台旁
房屋
建筑
物(商
铺)
38.60
㎡
非遗手工艺体
验,特色餐饮服
务,文创产品开
发等白族非遗
文化深度体验
与消费场景集
群,打造“前店
后厂”、沉浸式、
互动式白族文
化体验目的地。
长期空
置,戏台
配套商
铺
2
8
八号
标的
物
2-19
白族
村祺
宝阁
白族
村戏
台旁
房屋
建筑
物(商
铺)
56.50
㎡
非遗手工艺体
验,特色餐饮服
务,文创产品开
发等白族非遗
文化深度体验
与消费场景集
群,打造“前店
后厂”、沉浸式、
互动式白族文
化体验目的地。
长期空
置,基础
设施完
好
3.8
9
九号
标的
物
2-26
纳西
工艺
点
纳西
村
房屋
建筑物
(商
铺)
51.75
㎡
纳西东巴文字
书写体验、东巴
古法造纸、东巴
小文创展销。
空置
2.8
10
十号
标的
物
1-2
彝族
土司
府
彝族
村内
房屋
建筑
物(商
铺)
130.00
㎡
彝族刺绣手工
体验、彝族漆器
工艺制作、彝文
书写体验、火把
文化文创、彝族
民俗互动、民族
非遗综合展销
等。
长期空
置,彝族
核心地
标建筑,
空间开
阔
4.5
注:①竞租要求:本项目共分 10 个标的物,竞租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的物的竞租,参与多
个标的物竞租的,应确保所参与的每个标的物对应编制一套独立竞租文件,不得将多个标的物竞租
文件内容编制于一套竞租文件内参与竞租,否则,竞租文件将被拒收。竞租人在招租竞租环节均应
当清楚明确的标明所参与标的物号,因标的物号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不清晰导致的竞租失败,招租
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竞租人的租赁业态及经营方案须报招租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实施。
②评审推荐原则:竞租人可以同时参与一个或多个标的物的竞租,但可以成交的标的物数量不
超过 1 个。评审时,评审小组按标的物编号顺序进行评审,竞租人在某个标的物中一旦被推荐为第
一成交候选人,在后续其他标的物评审中仍可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③租金要求: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基础上上浮 3%;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上浮 3%。
1.4 租赁期限:3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租赁期满前,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
权。续租期限每次最长不得超过 3 年,续签合同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1.5 租金交付办法:租金交付实行先交费后使用原则,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第二、第三年
租金于当年续签合同期开始前 3 个工作日内交清。
1.6 租赁要求:
(1)竞租人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设立私人会所,在正常经营期间不得设置门槛区别对待游客。
(2)竞租人开展经营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租人相关规章制度,必须证照齐全、明码
标价,诚信服务,不得哄抬价格和欺诈游客。经营过程中,所有经营行为须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禁
止漫摊、超范围经营。
(3)招租人有权根据管理需要对竞租人进行统筹管理;并对竞租人的经营情况和防火、安全、
卫生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4)招租人对标的物进行检查养护时,竞租人应予以配合。
(5)租赁期间,竞租人自行负责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线路、设施,
建筑消防、排污、应急救护等)
,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竞租人应负责及时维修。
竞租人拒不维修,招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竞租人承担。
(6)竞租人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出租屋进行内部更新、装修、更改附属设施和设备,但竞
租人不得对建筑主体框架进行变动,不得危害建筑安全,不得违章违法加盖、建造附属设施。
(7)合同履行期间(含占用租赁物期间),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收、工商管理费、治
安联防费、垃圾清运、卫生防疫、文化管理、水、电、煤气、通讯、消防、排污、绿化、物业管理
等费用一概由竞租人承担,由竞租人自行申报交纳,否则,产生的违约责任由由竞租人承担。
(8)竞租人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标的物,竞租人不得自己或许可他人利用租赁
标的物开展违法、违规活动。竞租人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属于合法的、协议约定的经营行为,所
有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合同约定范围。
(9)租赁期内,禁止竞租人存在将全部租赁的标的物或部分标的物再行出租、转租、转让、出
让、抵押、承包、转承包、交由第三方经营、设置权利负担等行为或变相实施本条禁止的行为。
(10)竞租人在经营过程中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检查工作。
(11)竞租人租赁期间严禁使用罐装液化气。
(12)竞租人租赁标的物用电负荷以招租人核定负荷功率为准,如竞租人实际用电负荷超过限
定,由竞租人自行更换/铺设用电线路,相关费用竞租人自行承担。
(13)竞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周边业态情况,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4)租赁期间如遇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或土地、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等因依法征收、规划及
招租人改造建设需要等原因而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竞租人无条件
按期退出并完好交还租赁物。
(15)出租方提供现有楼房的所有设施,经营活动所需的其他设施及内部装修均由竞租人自行
购置、建造。
(16)竞租人须与后续经营主体(法人、自然人)一致,竞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
出借所承租的商铺,也不能以变相合作等方式改变后续经营主体(法人、自然人)
,否则出租方有权
单方面立即终止租赁合同。
(17)竞租人必须按招租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门营业 ,商铺门板必须摆放在店内,做好“门
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设施、包建筑物容貌、包经营秩序。
(18)竞租人需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达标及消防安全达标。
(19)如设有内走廊的商铺,竞租人不能将内走廊用于一切经营活动。
(20)竞租人必须保证门店招牌做到“一店一招牌”门头,招牌设计以及规格必须经城市管理
相关部门及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安装。
(21)竞租人如需在外墙壁悬挂空调风机,必须加装符合该商铺外观风格的装饰物,效果图经
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安装。
(22)竞租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云南省旅游条例》
,严格执行“云南省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二十二条)
”和“昆明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三十八条)
”
。
(23)竞租人从业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由各商家自行制作)
。
(24)租赁期间,竞租人需参与景区统一组织的文化主题活动(如民族美食节、非遗市集等)
。
(25)未尽事宜按照成交后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 竞租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
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竞租人为非自然人的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 2024 年或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
明书)]复印件【注:竞租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
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或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材料,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竞租人信誉:招租人或代理机构在竞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竞租人的信用信息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
以截图方式存档,评审时提供给评审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竞租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租活动。
(4)特别规定:参与本项目所有标的物的竞租人均应提供成交后负责办理一切经营相关合法证
照的承诺函。
2.2 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招租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租人,请于 2026 年 8 月 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不接受获取)
,联系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王工(联系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591307754@qq.com)办理获取招租文件的相关事宜。
网络办理:(1)企业或其他组织获取招租文件时发送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获取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获取人的姓名、电话等信息至邮箱 591307754@qq.com。待递
交竞租文件时递交纸质的介绍信(原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2)自然人获取招租文件时发送个人绍信(复印件加签字扫描件)、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签字扫描件)及获取人的姓名、电话等信息至邮箱 591307754@qq.com。待递交竞租文件时递交纸质
的介绍信(原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2 招租文件每号标的物售价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4.竞租文件的递交
4.1 竞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 2411
号金泰国际 9 栋 1118 会议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若竞租人参与多个标
的物竞租的,应确保所参与的每个标的物对应编制一套独立竞租文件,并分别密封。不得将多个标
的物竞租文件密封于一个外封装里。
4.2 招租人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文件。
(2)未按密封要求进行密封的竞租文件。
(3)未按要求在外封套加写标记的竞租文件。
(4)多个标的物竞租文件内容编制于一套竞租文件内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招租人: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 1310 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 2411 号金泰国际 9 栋 1118 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昆明市滇池路 1310 号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仅供参考使用):
介绍信
文件获取单位(自然人)名称:
单位(自然人)联系电话:
获取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号码: ,邮箱: 。
现我单位(自然人)委托 (获取人名称) 代表我方办理获取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景区经营店铺招租( 号标的物)招租文件的相关事宜。
(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即可)
年 月 日
附: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