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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及直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
责审计等项目中介选聘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及
直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责审计等项目中介选聘,招标人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及直属
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责审计等项目中介选聘。
2.2 项目地点:详见“第五章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 3 个标段,各标段对应项目情况及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项目概况及服
务内容”。其中:
I 标段:“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四川)总部项目(以下简称一带一路项目)
工程跟踪审计及资金跟踪审计,四川丝路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丝路港)经营
管理专项审计,集团直属企业 A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B 同志经济责任审计(以
下简称 B 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Ⅱ标段:钦州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钦州生物质燃料项目)工程
跟踪审计及资金跟踪审计,陆海新通道综合冷链物流钦州港基地项目工程结算审计(以下简
称钦州港冷链物流项目工程结算审计)
。
Ⅲ标段:海南国际智慧物贸云港项目(以下简称海南智慧云港项目)工程跟踪审计及资
金跟踪审计。
2.4 计划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段合同范围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之日止。其中:
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组首次进场审计后出具第一次跟踪审计报告,后续每季度形成阶段
性跟踪审计报告,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30 日内出具项目整体跟踪审计报告。
资金跟踪审计:审计组首次进场审计后出具第一次建设资金审计报告,后续每次进场后
形成阶段性建设资金审计报告,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30 日内出具项目整体建设资金
审计报告。招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审计频次,最多每季度审计一次。
经营管理专项审计:审计组进场后 20 日内结束现场审计工作。结束现场审计工作前需
收回经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的所有取证单,
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初稿交予招标人。
现场工作结束后 60 日内出具正式专项审计报告。
工程结算审计:自正式接收完整结算资料后 30 日内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初稿,初稿
出具后 60 日内出具正式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进场后 35 日内结束现场审计工作。结束现场审计工作前需收回
经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的所有取证单,并形成经责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初稿交予招标人。现
场工作结束后 60 日内出具正式经责审计报告。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3 个标段。投标人可分别对 3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应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 2 个及以上标段综合评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选取
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投标报价金额最高的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其他标段的中标
候选人由后续排名投标人依次递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与资
金跟踪审计、经营管理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投标人,还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
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7)本单位近三年(2023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的中介服务因自身的违法、违规、
不良记录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省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
分;
(8)近三年(2023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接受被审计单位委托为其提供工程相关服务及
其他审计调查咨询服务;
(9)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10)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11)处于投标禁入期;
(12)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有其他违规行为。
3.2 业绩要求
3.2.1 业绩要求(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或)结算审计项目)
近三年(2023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 1 个类似项目(A)业绩。
类似项目(A)是指:接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或全资或控
股)委托开展的单个合同中包含建设投资在 2 亿元及以上的房建项目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含结算)或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结算)项目,下同。类似项目(A)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
3.2.2 业绩要求(建设资金审计和(或)专项审计项目)
近三年(2023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 1 个类似项目(B)业绩。
类似项目(B)是指:接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或全
资或控股)委托开展的经营管理类或效益类的调查、检查、审计(核)或咨询服务。
类似项目(B)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3 业绩要求(经责审计项目)
近三年(2023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 1 个类似项目(C)业绩。
类似项目(C)是指:接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或全
资或控股)委托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类似项目(C)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
3.2.4 投 标 人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需 明 确 投 标 人 业 绩 的 委 托 人 性 质 是 党 政 机 关 或 事 业
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或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党政
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
3.3 人员要求
3.3.1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或)工程结算审计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1 名,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取得相
应执业资格的年限应不低于 5 年(含 5 年),近三年(2023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在 1
个类似项目(A)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业务骨干:至少 2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取得
相应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年限应不低于 2 年(含 2 年)。
(3)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至少 2 名。
3.3.2 建设资金审计和(或)经营管理专项审计项目人员要求
(1)专项审计组负责人:1 名,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
职称,取得相应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年限应不低于 5 年(含 5 年),近三年(2023 年至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在 1 个类似项目(B)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业务骨干:至少 1 名,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或会计、审计行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取得相应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年限应不低于 2 年(含 2 年)。
(3)其他人员(不含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至少 3 名。
3.3.3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人员要求
(1)专项审计组负责人:1 名,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
职称,取得相应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年限不低于 5 年(含 5 年),近三年(2023 年至投标截止
时间)至少在 1 个类似项目(C)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业务骨干:至少 1 名,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或会计、审计行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取得相应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年限应不低于 2 年(含 2 年)。
(3)其他人员(不含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至少 3 名。
3.3.4 本项目不同专业组人员不得交叉兼任,项目人员同时提供多个职称证书和执
业证书的,资历核算以持证年限长的为准。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须为正式员工(不含退休返聘、劳务派遣、外聘
临时人员)
,且须提供最近 6 个月(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从设立时起算,下同)投标人为
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是指从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 6 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每个月均已缴纳社保。
3.6 本次招标 I、Ⅱ、Ⅲ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书,其中:I 标段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工程跟踪审计
的单位;Ⅱ标段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工程跟踪审计和
结算审计的单位;Ⅲ标段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工程跟
踪审计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时间 2026 年 8 月 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
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
格预审文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同时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费用标准以平台提示为准。平台交易服务费由
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开通会员可解锁* 获取支持。潜在投标人请
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
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平台交易服务费 200 元,售后不退且投标资格不转让。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 6 号丰德国际广场 D1 座
401)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四川省港航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jymh.spsigroup.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环岛路 1288 号复地金融岛 A3 栋
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 6 号丰德国际广场 D1 座 401 室
联系人:蒋先生、薛先生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jianglin@cntci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