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
2025 年中国联通安徽车载系留式无人机应急车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5 年中国联通安徽车载系留式无人机应急车集成项目(招标代理
编号:ZJZB-2026-12288)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招标代
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对 2025 年中国联通安徽 IMS 建设扩容工程进行采购。
1.2 招标内容
1.2.1 采购内容:2025 年中国联通安徽车载系留式无人机应急车集成:
标包 1:采购一辆通信应急车,车辆集成的主要系统包括移动通信系统、传输系统、
电源系统、车辆和装载平台等系统,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 2:采购一套系留式无人机及应急通信基站系统,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 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不含增值税),标包 1:1310000.00 元(不含增
值税)
;标包 2:82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
。
1.2.3 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具体为招标人要求配送地点。
1.2.4 交货期:
标包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车辆改装调测上牌并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
点。
标包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完成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5 保修期:自签署项目《终验合格报告》之日起 3 年。
(投标人承诺延长的,以
投标人承诺为准。
)
1.2.6 质量要求:合格。
1.2.7 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3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采购包
采购内容
不含增值税预算(万元)
备注
标包 1
通信应急车
1310000.00
含车辆集成系统及改装调测
上牌
标包 2
系留式无人机
820000.00
含应急通信基站系统和自动
起降功能
2
合计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 1 不含税总价不得高于 1290000.00 元,标包
2 不含税总价不得高于 770000.00 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 1:
2.1 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
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2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
同类项目(改装应急通信车或改装通信车或改装基站车)的供货或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且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注:
(1)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单项合
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等。
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生效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同时提
供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应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
联性,及采购内容、金额、合同双方名称、日期、甲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框架合
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等。业绩金额以
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4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改装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资格或承诺
具备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改装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资格。
(2)投标人须承诺办理安徽省合肥市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牌照。
注: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民用改装车生产
企业(企业名称须包含投标人名称,产品名称须包含通信车)”公告截图及附件,截图
须体现批次或承诺所投车型生产完成后能根据相关车型数据向工信部申请完成《道路机
3
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已取得公告)或承诺函并加盖
公章。
2.5 本标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 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及转包。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7)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
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处于公示有效期内的;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
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在最近三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 控股管理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
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
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
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
4
系。
2.9 禁入措施:
(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一级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
标。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标包 2:
2.1 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
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2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不含)
同类项目(系留式无人机挂载基站系统)的供货或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累计含税
金额不低于 70 万元人民币。
注:
(1)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单项合
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等。
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生效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同时提
供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应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
联性,及采购内容、金额、合同双方名称、日期、甲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框架合
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等。业绩金额以
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4 投标产品(挂载基站系统)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
设备进网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扫描件(证书上品牌型号须与投标一览表中该
项 品 牌 型 号 一 致 ) , 并 同 时 提 供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s://jwxk.miit.gov.cn/internetService/CertificateQuery)证书查询截图。
2.5 本标包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标包核心产
5
品(系留式无人机)出具的授权函。对于核心产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货物委托多个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
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2.6 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及转包。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7)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
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处于公示有效期内的;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
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在最近三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 控股管理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
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
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
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
6
系。
2.9 禁入措施:
(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一级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
标。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
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3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
应商注册,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点击“电子招标投标”-
选择“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使用供应商角色)然后依次点击“招标项目
管理”-“寻找商机”
(查询要参与的项目名称)-“我要参与”
。在填写完相关信息并
保存后,再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购
标”,在售标时间内,使用“沃支付”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
文件。
(2)若首次使用沃支付方式,在进入沃支付界面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
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
400-688-9900)
;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登录账号,然后选择
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默认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
(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步骤的操作,否则将导致
投标人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由于本项目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电子招投标,要求
投标人及时购买 iPASS 数字证书
(持有旧版 iPASS 硬件的用户尽早申请更换新版 iPASS
7
证书,以免影响业务工作),否则无法编辑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所下载招标文件
为.megp 格式,需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
中下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并完成安装,并以此
打开.megp 格式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文件编辑等工作。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
子 操 作 所 造 成 的 后 果 ,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 iPASS 数 字 证 书 服 务 咨 询 电 话 :
400-0560-010 转 1;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 3-8-2 或平台在线客服。《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等管理
办法获取方式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1.3 招标文件费用: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数据电文投标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
购中心”(网址:https://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递交。
5.2.2 其他资料递交: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银行保函除外,如
有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相关资料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 601 号合肥
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 517 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
时登录“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
,并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
请在 30 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招标文件在电子平台加密上传的;
5.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人:郭莹娟
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提出异议的方式: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
书面方式:投标人将质疑函原件(加盖应答人公章)送至: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
山路 601 号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 517 室。
邮件方式:投标人应将对招标文件或公告的异议编制质疑函,以盖章扫描件及 WORD
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 1669 号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 601 号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 517 室
联系人:郭莹娟、乔渊邦、倪升华、覃杨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 年 0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