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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屋面防水修缮等工程(项目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75)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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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屋面防水修缮等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75
项目概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屋面防水修缮等工程(项目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75)
的磋商响应人应在 2026 年 8 月 5 日 16:30 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 23:59(节假日除外),使
用微信扫码后,在公众号公告中“点击登记”,按要求登记磋商响应人信息,或到石林彝族自
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林项目部)登记磋商响应人信息,并向
公众号运维平台公司支付 200 元信息咨询服务费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8 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分为邮件递交及现场递交两种方式(任选其一)。详见《竞争性磋
商文件》第二章“磋商响应人须知”“22.磋商程序”。
1.采购条件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
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
通知》(云政办函〔2024〕7 号)要求,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已通过采购人、
行业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具备采购实施条件,准予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
1.2. 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石林彝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
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磋商响
应人参与。
2.项目基本需求
2.1. 预算(即报价上限):壹拾壹万叁仟叁佰叁拾壹元玖角玖分(113331.9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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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屋面防水修缮等工程。
2.3. 项目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内(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南门社
区沙灰路 22 号)。
2.4. 工期要求:自施工合同签订次日起 20 日历天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因成交人自身原
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违约金为 300 元/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止水带、密封胶等防水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
行规范及环保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破损、三无等不合格产品,不同类型防水
材料严禁混用、错用。严格按照防水工程施工规范施工,无施工死角。防水施工完成
后,需做好防水层成品保护。
2.6. 验收质量要求:防水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闭水试验或淋水试验。试验后检查顶板、
墙体、管道周边无渗水、漏水、湿渍现象即为合格。所有防水工程隐蔽前必须完成验
收,留存施工影像资料、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未验收或验收
不合格严禁后续施工。整体防水工程完工后,表面平整美观,无质量缺陷,各项指标
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标准。
2.7. 质保要求:严格遵循国家建设工程质保标准,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质保期为 5 年,地下室防水工程质保期不少于 5 年,质保期自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正式移交之日起计算。合同可根据需求约定更长质保年限,
优于国家标准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2.8. 合同价款支付:本项目付款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
执行。合同价款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逐级审核、
分批支付。如因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拨付流程、地方财政统筹调度等非采购人主观原
因导致支付延迟的,不属于采购人违约,成交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索赔或停工。
3.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磋商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如下: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经营许可备案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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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磋商响应人须签署磋商响应函(详见:“第四章 5.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八)
磋商响应函”),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
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此为固定格式条款承
诺,详见:“第四章 5.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九)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3.2.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1. 磋商响应人应当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十)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资格及符合性条款承诺书”的内容签署响应,确保具备法定承接
业务的资质条件,且在合同履行期间资质为有效状态。
3.2.2. 以下条款内容均已经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进行了细致描述,请磋商响应人应
仔细阅读“(十)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及符合性条款承
诺书”后签字盖章响应。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磋商响应。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参与,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与。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
格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信用要求: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磋商响应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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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磋商响应人无需额外提供材料。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3. 中小企业及特殊主体相关要求
3.3.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响应人须按响应文件格式出具《中小企业
声明函》,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否则视为资格评审不合格。依
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磋商响应报价评审时,不执行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3.3.2. 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统
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本项目
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
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符合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参与
本项目采购活动。
3.3.3. 监狱企业政策: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可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若能提供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
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待遇,无需另
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可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声明内容的
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经核查符合条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待遇,无需另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5. 磋商响应人仅能以一种主体身份参与本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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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性单位任选其一),不得重复以多种身份申报。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磋商响应人应在 2026 年 8 月 5 日 16:30 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 23:59
(节假日除外),使用微信扫码后,在公众号公告中“点击登记”,按要求登记磋商
响应人信息,或到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
林项目部)登记磋商响应人信息,并向公众号运维平台公司支付 200 元信息咨询服务
费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递交
5.1. 递交方式:邮箱递交或现场递交(任选其一)。
5.2. 递交时间:2026 年 8 月 18 日 13:30 至 14:00,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现场递交时间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邮件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5.3. 截至 2026 年 8 月 18 日 14:00 或收到所有报名参与磋商活动的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
件后,磋商会议开始。
5.4. 详见第二章 磋商响应人须知“22.磋商程序”。
6.发布公告媒介
6.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以
及本项目报名二维码所属的报名登记公众号同时发布。
6.2. 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未经许可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石林彝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
7.2. 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南门社区沙灰路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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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联系人:王海艳
7.4.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5. 代理机构: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6. 石林项目部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总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
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云南巨和大厦 6 楼 605)
7.7. 联系方式:刘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王菲 *开通会员可解锁*
7.8. 邮箱地址:179198536@qq.com
采购人:石林彝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
代理机构: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6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