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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台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IXZY-2026(03)-00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台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台大 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台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台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项目:
(001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台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附年检报告;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 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 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 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 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 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前半年内的资信证明;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 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 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8)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 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 台大道金融广场 B 座 909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 B 座 90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 B座 909室。
1、本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 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招 标 人: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台大队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中山西路 57 号
联 系 人:杨晓虎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地 - 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 B 座 909 室
联 系 人: 周飞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jxzy3519915@163.com